坐牢不是判刑加罚款吗 没钱罚款怎么办呢? 会罚家属吗

因欠钱还不起坐牢,加判刑还罚款没钱怎么办? 出狱之后还吗 还是狱里能打工抵债啊

可以不交纳,但人民法院有追缴的权利,不会株连家属,根据规定,罚金属于附加刑,如果未交纳的,不会影响所判的主刑的执行,主刑服刑期满后,就应该将罪犯予以释放,但未交的罚金可由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


扩展资料

《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五款: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二百六十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罚金应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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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12

罚金是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犯罪嫌疑人已经成年了,其家属不需要为其承担债务。最常见的就是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执行。

根据《刑法》

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

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第三条 依法对犯罪分子所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的,应当实行并罚,将所判处的罚金数额相加,执行总和数额。

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

参考资料: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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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1
没钱就不用管罚金这块了,即便有也别给罚金(实际执行的时候,没有多大的约束力,不影响)。你想想,牢都坐了,还交这罚金干嘛?如果当初交了罚金不判刑或少判刑也行啊!你说呢?即便有钱,也先放在其它亲戚那里,只要不放在他自己帐户,他们就执行不了。你记住了,有钱也千万别还,把钱用在监狱里面改善一下伙食,把身体调养好才是最重要的!不要觉得这样做不好,我说的都是实话,你想想,当初如果原告同意庭外和解多好,又能把钱要上,你那边也不用坐牢,双赢!出狱之后还不还钱的问题就不用管他了,只要你那边没有可执行的资产(转移),就没有多大的办法去执行,大不了对方就再通过仲裁(你没有东西,那拿什么钱给他)即便法院来了,也可以先同意还一部分,慢慢拖他呗,不给他又不能把你咋了,他不服就再申诉,总之拖死他!最后我的观点就是,人嘛…欠债还钱天经地意,将心比心,这钱最终还是要把他还上的,这样~才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你说对吗?好了,小小建议希望对你有用!保重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4-18
我国刑法规定附加刑中有罚金的规定,罚款属于治安行政处罚的各类。判处罚金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但不能株连家属。  《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我国刑法规定附加刑中有罚金的规定,罚款属于治安行政处罚的各类。判处罚金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但不能株连家属。  《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4个回答  2018-01-17
我国刑法规定附加刑中有罚金的规定,罚款属于治安行政处罚的各类。判处罚金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但不能株连家属。  《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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