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很黑,我自离放弃2月份的工资是不是很傻呀?自离有工资?

如题所述

1. 如果你离开了工厂,你仍然有权获得2月份的工资。根据中国的劳动法,只要员工提供了劳动,无论出于何种原因离开工作岗位,都应当获得相应的报酬。如果单位未能按时支付工资,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你可以拨打12333热线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争取应得的工资。
2.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果遇到节假日或休息日,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以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3.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八条,对于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4.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5.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6.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7.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都适用该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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