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期间可以要交保证金吗

我弟弟因打架被拘留十二日,并处1000元罚金,才进去时拘留所要求交伙食费,每餐8元,1天就24元,24*12=288元,第七日时,所长说可以交纳保证金把人放出来,每天200,请问这些收费有依据吗?谁能找个条例给我看下,谢谢.

治安拘留期间请假外出,应当要交纳保证金。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请假出所申请的,应当向拘留决定机关提出担保人,或者按剩余拘留期限每日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

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被拘留人案件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扩展资料:

行政拘留的法律依据

中国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规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行政拘留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治安管理处罚法》取代,行政拘留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

《治安管理处罚法》直接关于行政拘留制度的规定就是上述几个条文,其他都是针对某种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能否适用行政拘留的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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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4
  治安拘留期间请假外出,应当要交纳保证金。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请假出所申请的,应当向拘留决定机关提出担保人,或者按剩余拘留期限每日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
  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被拘留人案件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14
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所长属于胡干已经涉嫌违法犯罪了。
任何拘留的伙食费都是国家出的,当然有的监所会提供额外的餐饮服务但需要另外收费。
保证金纯属胡扯,保证金只适用于刑事拘留,但在治安处罚法里已经明确规定了不处罚的情况,而没有规定适用保证金的情况。
所以个人建议,第一,你需要留好收据。第二,可以直接向人民检察院进行控诉。
不过说实话,个人对这个不报任何希望,因为人民检察院在各个拘留所都设置了留所监察室,他们既然敢这样干肯定检察院是知道的。
谈到这个我想多说几句,中国现在警察制度在学习美国模式,可以说已经到了照搬的模式了,但是中国的法律有属于典型的大陆法系(虽然中国不承认,但是事实是这样的)。并且中国的警察制度,如果不总结各方面的优势而一味的去学习哪种模式,到头来吃亏的只能是中国。就拿你说的这种情况,看守所的支持肯定属于市里的,但是除了北京、上海这样的脸面城市,是没有哪个市会往这上投钱的,所以看守所要保证经费、要保证民警的待遇,只能出此下策。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12-31
不可以,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4个回答  2011-01-01
别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

200元一天,你想不想出来? 如果想别管合不合法,出来就行!

你要是按照法律来,虽然没交钱,但是还有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