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肇事者已赔偿,单位保险也赔付,死者又要求单位工伤赔偿,合理吗?

如题所述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所以,保险公司赔偿后,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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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28
这个要看差额,交通事故和工伤适用不同的法律,赔偿计算方法也不一样。如果交通事故赔偿少于工伤赔偿,死者家属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要求补齐差额。

你说的单位保险赔偿是商业险吧,谁交的保险费呢?死者家属如果还要求工伤赔偿就让他们申请工伤认定,由社保部门核定工伤待遇。如果上了工伤保险,也没什么担心的。追问

死者已得到了57万元的赔偿,单位交的是商业险,再请问有关法条,多谢!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9-04
我国的司法解释是支持双重赔偿的。
受害人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受害人在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同时并不能免除侵权的第三人的民事赔偿责任。追问

受害人在全额获得侵权的第三人的民事赔偿后,还有权获得单位工伤赔偿吗?求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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