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每月平均20.83天。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