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在信用社进行担保,但是现在贷款的人赖账不还,信用社冻结了我的工资账户,怎么办?

贷款人贷款3万,而且他前年刚刚起了新房子,信用社也去追了,但是追不到凭什么冻结我的账户?如果贷款人无力偿还我就认了,现在不是他没能力,是信用社没能力追,我应该从哪方面入手解决我被冻结的工资账户呢?可不可以告信用社?请详细说明,最好是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回答,给我指条明路~谢谢!

  确切的说,信用社的做法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你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简单地说当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银行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义务,都不需要追借款人。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取得追偿权。可以向借款人就承担的保证责任(替借款人还了多少钱)及相关费用(本金、利息、律师费等)追偿,必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讼。

  综上,信用社做法没有错。担保人应该积极与借款人联系,催促借款人还款。如已经承担保证责任,则向借款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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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11
你的情况,需要首先知道你的担保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如果担保合同中没有注明是什么担保方式,则法律认定为连带责任担保。不同在于:
一、若是一般担保:你朋友如果不还款,则信用社只能先到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并就你朋友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无法履行债务时,信用社才能要求你还款。否则你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二、若是连带责任担保:如果还款期限到了你的朋友仍没有履行债务,则信用社可以直接找你偿还债务,你只能先替你朋友把银行的钱还了,然后再找你朋友还你的钱。
三、对于你的情况:如果你们当时签的是一般担保而信用社又没有完成起诉和强制执行的程序就冻结你账号的话,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信用社违反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的话,农信社的行为是合法的,你无权起诉。
第2个回答  2011-01-10
《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承担借款偿还责任后,依法取得追偿权。可以向借款人就承担的保证责任(替借款人还了多少钱)及相关费用(本金、利息、律师费等)追偿,以己之力无法追偿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讼。
因此,信用社上述做法并无不妥。你应积极配合银行及时催收贷款,如到期未还,你工资账户中的钱钱将会用于代偿归还贷款,那时就只有你单枪匹马去找借款人追偿债权了。
我国的信用环境还很差,创建诚信的社会信用环境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让我们携手打造一流的金融生态环境吧!
第3个回答  2011-01-10
你不可以告信用社。
1.作为担保人你有责任帮助信用社追讨贷款本息
2.在追讨无效的情况下你必须承担连带的担保责任
3.你作为担保人签字后可不能不履责,
第4个回答  2011-01-13
你应该搞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