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问题,可以仔细看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具体内容】:
1、 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 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2 、 自2021年10月15日起,全国范围内准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的,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或加贴防伪贴; 聘用单位基本信息修改的,不再加贴防伪贴; 因纸质注册证书遗失、污损或个人信息修改等需重新发放注册证书的,不再补发或更换纸质注册证书。
3、电子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并行使用期间,其注册编号同时有效。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
4 、 各省(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创新监管模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快实现电子证书在招标投标、审批许可、项目管理、行业监管等环节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