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什么时候建省

如题所述

海南省是1988年4月13日建省的。

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设立海南省的议案,批准设立海南省,撤销海南行政区,海南省人民政府驻海口市。

海南省管辖海口市、三亚市、通什市、琼山县、琼海县、文昌县、万宁县、屯昌县、定安县、澄迈县、临高县、儋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白沙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东方黎族自治县和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

扩展资料:

1950年后,海南的建置为行政区,1951年设行政公署,在岛的南半部地区建立了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全省共设珠江、东江、西江、粤中、南路、兴梅、潮汕、琼崖等8专区和北江临时行政委员。

1950年5月海南岛宣告解放,成立海南军政委员会,实行军事性管制。次年4月,成立广东省人民政府海南行政公署,1955年3月,改称广东省海南行政公署。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后,海南行政公署停止行使职权。1968年4月成立海南地区革命委员会,实行“一元化”领导,1976年10月改称海南行政区革命委员会。

1979年,广东省直辖广州、海口、汕头、湛江、茂名、佛山、江门、深圳、珠海、韶关等10市,分设韶关、惠阳、梅州、汕头、佛山、湛江、肇庆等7地区和海南行政区及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共辖14市、92县、3自治县。

1980年1月,改称海南行政区公署。1984年10月撤销海南行政区公署,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正式宣告成立。

1981年,海南行政区管辖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并直辖琼山、文昌、临高、澄迈、琼海、屯昌、儋县、万宁、定安9县1市,设西沙、南沙、中沙群岛办事处。1987年,撤销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南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关于设立海南省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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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6-30
  民国初期,海南废道设公署,后经改行政督寨区、特别行政区。解放后,海南改为行政区,设行政区公署,1988年建省,称为海南省。 海南建制的演变,自汉初在琼崖置郡县到1988年建省,历时2098年。随着朝代变更,地名也常有改变,故海南地名有称“崖州”、“琼州”、“琼崖”。在诗文和题词中,有称“海外”、“南极”、“天涯”、“海角”、“南天”等。“海南”一名在宋代才常有出现,民国之后普遍使用,其正式作为海南地方政区的称谓是解放后的1951年,称“海南行政公署”,1988年建制升格为省,称“海南省”,简称“琼”。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