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总学时不少于多少?

如题所述

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可分别报考自考专科、本科段各专业,也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才能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取得本、专科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应考者,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

各类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须持本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规定条件允许的本科段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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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可分别报考自考专科、本科段各专业,也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才能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取得本、专科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应考者,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

各类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须持本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规定条件允许的本科段专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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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20

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扩展资料: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要求规定:

1、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2、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职业资格登记或者注册的必要条件的,从其规定。

3、用人单位应当建立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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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5-31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文件精神,从2016年1月1日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根据学院具体实际情况,对各类学习折算学时作以下说明:

1.独立完成的,按42(现初级职称)或72(现中级职称及以上)学时。两人合作完成的,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分别按60%和40%计算学时;三人以上合作的,第一作者占50%,其余的由其他作者均分。

2.学历学位教育。按成绩单上的学时。成绩单上只体现学分的,每学分统一按15学时计算。

3.短期培训、参加学术研讨会、参加单位计划安排的新技术,新知识,新信息,系列讲座等

按结业证或培训(会议)通知上的学时,无注明学时的一天按6学时计算。(证书上要能体现培训起止时间)

扩展资料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一)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

(二)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三)参加远程教育;

(四)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

(五)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继续教育方式和学时的具体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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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3

90学时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规定》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


1、《规定》指出,用人单位应当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继续教育实行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投入机制,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



2、《规定》要求,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参加远程教育;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等均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和职业发展需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也可以利用业余时间或者经用人单位同意利用工作时间,参加本单位组织之外的继续教育活动。

3、《规定》强调,专业技术人员经用人单位同意,脱产或者半脱产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与劳动者的约定,支付工资、福利等待遇。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继续教育机构应当按照专兼职结合的原则,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理论水平高的业务骨干和专家学者,建设继续教育师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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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0-03-31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文件精神,从2016年1月1日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根据学院具体实际情况,对各类学习折算学时作以下说明:
1.独立完成的,按42(现初级职称)或72(现中级职称及以上)学时。两人合作完成的,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分别按60%和40%计算学时;三人以上合作的,第一作者占50%,其余的由其他作者均分。
2.学历学位教育。按成绩单上的学时。成绩单上只体现学分的,每学分统一按15学时计算。
3.短期培训、参加学术研讨会、参加单位计划安排的新技术,新知识,新信息,系列讲座等
按结业证或培训(会议)通知上的学时,无注明学时的一天按6学时计算。(证书上要能体现培训起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