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写过很多有关读诗经的诗句你能再写出一句来吗?

如题所述

1
胜日寻芳泗水滨,无边光景一时新
《春日》宋·朱熹
2
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
《春日》宋·朱熹
3
问渠那得清如许
《观书有感》宋·朱熹
4
为有源头活水来
《观书有感》宋·朱熹
5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
《观书有感》宋·朱熹
6
少年易老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
《劝学诗 / 偶成》宋·朱熹
7
未觉池塘春草梦,阶前梧叶已秋声
《劝学诗 / 偶成》宋·朱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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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余尝谓,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
《读书要三到》宋·朱熹
9
古人云,“读书百遍,其义自见
《读书要三到》宋·朱熹
10
凡读书,须要读得字字响亮,不可误一字,不可少一字,不可多一字,不可倒一字,不可牵强暗记,只是要多诵数遍,自然上口,久远不忘
《读书要三到》宋·朱熹
11
三到之中,心到最急
《读书要三到》宋·朱熹
12
谓读得熟,则不待解说,自晓其义也
《读书要三到》宋·朱熹
13
心不在此,则眼不看仔细,心眼既不专一,却只漫浪诵读,决不能记,记亦不能久也
《读书要三到》宋·朱熹
14
心既到矣,眼口岂不到乎
《读书要三到》宋·朱熹
15
少年易学老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
《偶成》宋·朱熹
16
未觉池塘春草梦,阶前梧叶已秋声
《偶成》宋·朱熹
17
昨夜江边春水生,艨艟巨舰一毛轻
《活水亭观书有感二首·其二》宋·朱熹
18
向来枉费推移力,此日中流自在行
《活水亭观书有感二首·其二》宋·朱熹
19
用力多者收功远,其所精诵,乃终身不忘也
《司马光好学》宋·朱熹
20
温公尝言:“书不可不成诵
《司马光好学》宋·朱熹
21
群居讲习,众兄弟既成诵,游息矣;独下帷绝编,迨能倍诵乃止
《司马光好学》 宋 · 朱熹
22
或在马上,或终夜不寝时,咏其文,思其义,所得多矣
《司马光好学》 宋 · 朱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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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16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第2个回答  2020-01-16
《诗经》在起初的时期就是称为《诗》的,后来才被尊奉为经,成为千载以来历代学者苦苦研读的经典之一。早在春秋时期学者们就开始研读《诗经》,到了宋代朱熹写出了《诗集传》,在很长时间里都是具有权威性的《诗经》研究成果。到了近现代《诗经》的研究有了重大的进展,后人对朱熹《诗集传》中解读《诗经》的观点与见解做了分析,发现朱熹在当时的年代由于学术研究成果的限制,对上古的语音与诗韵缺乏全面的了解,因此他提出的“叶音说”有着主观臆测和任意改动《诗经》作品原来语音及押韵的弊端。
王了一先生在专著《诗经韵读》中曾举了两个例子,证明朱熹因为缺乏上古语音与诗歌音韵的知识,在注解《诗经》的作品时,没有看懂原诗的用韵而导致的讹误。
第一个例子,是《邶风·北门》。
出自北门,忧心殷殷。终窭且贫,莫知我艰。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王事适我,政事一埤益我。我入自外,室人交徧谪我。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王事敦我,政事一埤遗我。我入自外,室人交徧摧我。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王了一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教材,将《邶风·北门》列为其中文选部分所收的作品之一。在教材里,详细注出了这首诗歌的押韵情况。
《邶风·北门》当中,除了感叹词“已焉哉”外,是每一个句子都在句尾押韵的。即便是每一个段落的末尾副歌般的叠咏诗句“天实为之,谓之何哉”,也是押韵的。在上古诗韵里,为字和何字同属于歌部的韵部。
但是,朱熹在解读《邶风·北门》的时候,陷入了思维定势的陷阱。他所理解的诗歌押韵,仅仅限于韵字位于诗歌的末尾,也就是通常说的韵脚字。因此,只要诗歌的韵字没有处在句尾的位置,朱熹就没有看出其实也是在押韵的。
《诗经》的作品当中,凡是没有实义的助词和感叹词处在句尾的位置的时候,往往在这个助词或者感叹词前面的那个字,才是真正的句尾字,而押韵也就是由这个字来定的。
这样的例子很多,例如“母也天只,不谅人只”(《鄘风·柏舟》),只字为感叹词,真正的韵字是天字和人字,同属上古诗韵真部的韵部。再如《邶风·燕燕》当中的“燕燕于飞,颉之颃之。之子于归,远于将之”。处在句尾的之字是没有实义的音节助词,所以颃字和将字才是真正的韵脚字,属于阳部的韵部。
朱熹因为没有理解为字和何字实际上是可以押韵的,在上古语音里这两个字有着一定的相近之处,所以没有看出“王实为之,谓之何哉”这两个句子有押韵的关系。
第二个例子,是《郑风·女曰鸡鸣》。
朱熹当时在阅读《诗经》作品的时候,也的确察觉到了有的字在上古时代可能与宋代的读音有着不同。为此他在解读《诗经》作品的时候,就提出了同一个字或许有两种读音的说法。
对《郑风·女曰鸡鸣》中的诗句“弋言加之,与子宜之”,朱熹在“加”下注云:“叶居之、居何二反”;在“宜”下注云“叶鱼奇、鱼何二反”。意思是说,如果“加”读“居之反”则“宜”读“鱼奇反”;如果“加”读“居何反”,则宜读“鱼何反”。
这里可以看出,朱熹对这两句诗的押韵感到拿不准了。
他认为,加字可能念ji,也可能念je。这要看后面的宜字如何念了。
如果宜字念yi,那么前面的加字就要念ji。
如果宜字念ye,那么前面的加字就要念je。
朱熹认为,“弋言加之,与子宜之”中的加字和宜字是押韵的,但是应当怎么读却并不肯定,因此他提出了两种读音的解读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的一种读音,是符合上古诗韵的韵部的。加字和宜字在上古诗韵里,同属于歌部的韵部,当时的读音有着相近的地方。
这就说明,朱熹不是没有注意到《诗经》作品中的字的读音古今有所不同,而且他还接近正确地提出了加字和宜字的读音可能都包含有e的韵母。只是,这位宋代的大学者也难以确定《诗经》时代字的读音,而按照宋代的读音宜字是读若疑的,为了押韵也就只能把加字读成i的韵母。
大概朱熹这位当时的博学学者,注解《诗经》的时候也是对作品所用的古音古韵感到为难。因为《诗经》的音韵研究取得突破性的进展是在明末清初之后,因此非要诟病在此之前的宋代学者朱熹不懂上古语音与上古诗韵,大抵也是有失公允的。
今天一般的读者阅读《诗经》,同样也会遇到朱熹当年注解《诗经》时的困惑,为什么上古的字音与后世相差如此之大,以致很多《诗经》中的诗句难以断定韵字的读音与押韵的情况,也就不知道该怎么念了。
其实,真的弄懂《诗经》中的古音古韵的知识,需要很深的音韵学训诂学等专业知识,不是一般的读者所能达到的。因此,今天的读者诵读《诗经》中的作品,就按当代的语音来念也是可以的。但是,从读书求知的角度要明白,《诗经》的作品是按当时的字的读音和诗韵来押韵的,不是随意的用字。这是我们传统文化中的一个珍宝,的确值得深入研究。只是对一般的读者而言,大致懂得《诗经》的用韵情况和韵部韵字归属,也就无碍于理解与赏析《诗经》的各篇作品了。
第3个回答  2020-01-15

朱熹在解读《邶风·北门》的时候,陷入了思维定势的陷阱。他所理解的诗歌押韵,仅仅限于韵字位于诗歌的末尾,也就是通常说的韵脚字。因此,只要诗歌的韵字没有处在句尾的位置,朱熹就没有看出其实也是在押韵的。

     《诗经》的作品当中,凡是没有实义的助词和感叹词处在句尾的位置的时候,往往在这个助词或者感叹词前面的那个字,才是真正的句尾字,而押韵也就是由这个字来定的。

     这样的例子很多,例如“母也天只,不谅人只”(《鄘风·柏舟》),只字为感叹词,真正的韵字是天字和人字,同属上古诗韵真部的韵部。再如《邶风·燕燕》当中的“燕燕于飞,颉之颃之。之子于归,远于将之”。处在句尾的之字是没有实义的音节助词,所以颃字和将字才是真正的韵脚字,属于阳部的韵部。

     朱熹因为没有理解为字和何字实际上是可以押韵的,在上古语音里这两个字有着一定的相近之处,所以没有看出“王实为之,谓之何哉”这两个句子有押韵的关系。

     第二个例子,是《郑风·女曰鸡鸣》。

     朱熹当时在阅读《诗经》作品的时候,也的确察觉到了有的字在上古时代可能与宋代的读音有着不同。为此他在解读《诗经》作品的时候,就提出了同一个字或许有两种读音的说法。

     对《郑风·女曰鸡鸣》中的诗句“弋言加之,与子宜之”,朱熹在“加”下注云:“叶居之、居何二反”;在“宜”下注云“叶鱼奇、鱼何二反”。意思是说,如果“加”读“居之反”则“宜”读“鱼奇反”;如果“加”读“居何反”,则宜读“鱼何反”。

     这里可以看出,朱熹对这两句诗的押韵感到拿不准了。

     他认为,加字可能念ji,也可能念je。这要看后面的宜字如何念了。

     如果宜字念yi,那么前面的加字就要念ji。

     如果宜字念ye,那么前面的加字就要念je。

     朱熹认为,“弋言加之,与子宜之”中的加字和宜字是押韵的,但是应当怎么读却并不肯定,因此他提出了两种读音的解读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的一种读音,是符合上古诗韵的韵部的。加字和宜字在上古诗韵里,同属于歌部的韵部,当时的读音有着相近的地方。

     这就说明,朱熹不是没有注意到《诗经》作品中的字的读音古今有所不同,而且他还接近正确地提出了加字和宜字的读音可能都包含有e的韵母。只是,这位宋代的大学者也难以确定《诗经》时代字的读音,而按照宋代的读音宜字是读若疑的,为了押韵也就只能把加字读成i的韵母。

     大概朱熹这位当时的博学学者,注解《诗经》的时候也是对作品所用的古音古韵感到为难。因为《诗经》的音韵研究取得突破性的进展是在明末清初之后,因此非要诟病在此之前的宋代学者朱熹不懂上古语音与上古诗韵,大抵也是有失公允的。

     今天一般的读者阅读《诗经》,同样也会遇到朱熹当年注解《诗经》时的困惑,为什么上古的字音与后世相差如此之大,以致很多《诗经》中的诗句难以断定韵字的读音与押韵的情况,也就不知道该怎么念了。

     其实,真的弄懂《诗经》中的古音古韵的知识,需要很深的音韵学训诂学等专业知识,不是一般的读者所能达到的。因此,今天的读者诵读《诗经》中的作品,就按当代的语音来念也是可以的。但是,从读书求知的角度要明白,《诗经》的作品是按当时的字的读音和诗韵来押韵的,不是随意的用字。这是我们传统文化中的一个珍宝,的确值得深入研究。只是对一般的读者而言,大致懂得《诗经》的用韵情况和韵部韵字归属,也就无碍于理解与赏析《诗经》的各篇作品了。

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彼采萧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

想必看完这首诗歌之后大家已经猜到是哪个成语了,就是“一日三秋”。这个成语形容段时间相隔之后再见面就像是很久没有见了一样,多数用作恋爱中的男女形容相思之苦。

诗歌总共可以分为三章,第一章写到我念念不忘的那个采葛的姑娘啊,一天都没有见到她了好像整整隔了三个月了。这就是所谓的“一日不见如隔三月”。

第二章写到我想念的那个采箫的姑娘啊,一天都没有见到你了,这短短一天的时间好像有整整三个季节一样长!这就是所谓的“一日不见如隔三季”。

第三章中作者写到我心中忘不掉的那个采艾草的那个美丽的挂娘啊,这仅仅是一天不见而已啊,好像是过去了三年一样!这就是所谓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热恋中的情人无不想每天都能耳鬓厮磨,相拥着度过每一天,这是历史上第一首把“心理时间”和“现实时间”拉出来作对比的诗歌,正是这样的对比才让诗歌广为传诵。但是这种谈情说爱的诗歌在古代是被很多人痛恨的,比如大名鼎鼎的朱熹老爷子就曾经骂这首诗“淫奔”,说白了就是说这首诗歌不知廉耻太过放浪。

与此同时历史上也不乏夸奖这首诗歌的人,当然了还有人认为这根本就不是一首写情爱的诗歌,他们觉得这是一首写帝王储备人才的诗歌。同时还有人认为这个作者就是一个妥妥的渣男没跑了,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同时和三个姑娘谈恋爱,当然了这个说法有些偏颇!

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各种解读我们不做评论,但是小编还是认为这首诗歌本无罪。不知大家喜欢吗?喜欢的话可以点个关注分享一下,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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