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上户口上到女方有什么规定

如题所述

一般小孩户口从男方迁到女方家,需要到男方的户籍地公安局户籍窗口申请,审核办理或签发《户口准迁证》,凭准迁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到女方迁入地公安局办理落户即可。
父母双方想要给孩子上户口的,男方或者女方需要携带以下证件到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与居民身份证;父母双方的结婚证。
把落户申请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转出派出所开出准迁证明同时消户。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相应手续。
通常来讲,孩子户口要上到女方的话一定要提供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和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在办理之前可以到当地户口申报地派出所询问清楚。在办理之前一定要携带医院出示的出生医学证明,还有就是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如果是属计划外生育的,就要婴儿母亲在所在镇或者镇级以上的计划生育部门出示相关证明材料。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孩子户口要从男方迁到女方家,必须要提前到女方迁入地派出所出示准迁证,再来到男方的户籍地公安局户籍进行申请迁移户口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