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修车费用谁先垫付这个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可以由责任方垫付,之后凭发票去保险公司理赔。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队认定你方全责的,那么就对方的车辆损失你方是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如果你车辆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那么你的责任将由保险公司承担,此时你可以让对方先自行垫付,后由你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或者你垫付费用后,直接找你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
一般由保险公司定损后,先进行维修,在提车时交纳维修费用,如果在保险范围内,一般保险就会去结算,如果是超出交强险范围的,超出部分按责任承担出资。 如果对方是全责的话,同样对方或者你自己垫付修车钱,之后再把修车发票公示单和双方事故时的交裁或快速处理协议书给保险公司进行报销。具体由谁垫付,则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定损金额在2000元以内,属于快速理赔范围之内,如果责任方负责定损的保险公司理赔员不需要对方提供维修车辆后所开具的修车发票就可以给予赔款的。那么责任方就可以把维修车辆的费用直接交给受损车辆的驾驶员。
维修车辆费用如果超出2000元的范围,如果数额巨大的话,责任方也有责任垫付维修费。通常是受损车辆在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待车辆修好后,提走车辆时把修车费用直接交给维修车辆的4S店就可以了!保险公司理赔员在电脑里成功接收到4S店的反馈,确认修理完毕,就会把维修车辆的垫付费用直接存入之前留给保险公司理赔员的预留银行卡。
建议您为了让自己的损害程度降到最小,如果自己在经济方面不存在问题的情况下,也可以自己先行垫付费用,积极治疗和及时维修车辆,为早日结案创造条件。 毕竟通过公了的交通事故的案子,对方是无法逃避赔偿责任的。最终,你还能保持着起诉对方的正当权利,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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