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在哪办理?

如题所述

参保职工在本市居住地或本单位在本市注册的地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交办理申请。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经人社医发〔2012〕176号)

夫妻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一方或双方在本市居住的流动人口可以在本市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依法享受本市计划生育和妇幼健康等公共服务。持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向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

需要领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可在15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登记的乡镇(街道)打印并盖章。原先需要提供您在本市居住的证件,现在实行居住证制度,您有居住证就可以。有关居住证的办理请您咨询公安部门。

扩展资料

提交材料:

1、国家人口计生委统一印制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本人社保卡(未发放社保卡可持《医疗保险手册》或领卡证明);

3、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证明须一年内有效);

4、夫妻双方单位开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证明须一年内有效);

5、夫妻双方身份证;

6、夫妻双方结婚证;

7、在本辖区居住的证明(暂住证);如果本人居住在外省市,工作注册地在在本辖区要出具工作注册地在本辖区的相关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办理补充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1

在参保职工在本市的居住地或本人单位在本市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办理。

办理条件: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外埠户籍职工,申领生育相关待遇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户籍地计划生育政策的予以办理。

扩展资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社保卡(未发放社保卡可持《医疗保险手册》或领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蓝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在本辖区居住的证明(暂住证);本人居住在外省市而工作单位注册地在本辖区的,出具工作单位注册地在本辖区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夫妻双方单位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证明须一年内有效)。因申请人多次流动或变换单位,单位无法开具婚育证明的,可凭本人书面承诺办理。

(七)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其他符合当地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户籍地出具证明时要求现居住地配合的,现居住地应予以配合。现居住地不了解情况的,应向外省市发协查,在15个工作日后协查没有反馈的,可凭本人书面承诺为其出具在现居住地期间的婚育情况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办理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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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12-14

1、需要提交的材料:

(1)国家人口计生委统一印制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本人社保卡,没有发放社保卡可持《医疗保险手册》或领卡证明;

(3)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证明须一年内有效);

(4)夫妻双方单位开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证明须一年内有效);

(5)夫妻双方身份证;

(6)夫妻双方结婚证;

(7)在本辖区居住的证明(暂住证),如果本人居住在外省市,工作注册地在在本辖区要出具工作注册地在本辖区的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地点:参保职工在本市的居住地或本人单位在本市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3、办理时限:提交材料齐全的当场即时办理。

扩展资料:

1、办理《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的必要材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015年国家卫计委已经全面推开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

2、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4)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法制网: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办理程序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第3个回答  2019-09-05

北京市外地在京人员生物服务单办理流程:

    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居住证,到居住地街道流动人口计生办

    填写《北京市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等到核实一般15个工作日

    审核通过,在街道领取

双方均为外地在京人员,生育服务单办理所需材料

携带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北京市居住证(或本市合法住房租赁合同)、户籍所在地区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外省市再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向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后,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为其出具《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服务单》并盖章。

第4个回答  2019-09-04
生育服务单是产妇出院医保结算和报销生育险的必备凭证之一。生育服务单之前叫生育服务证,而准生证是生育服务证的俗称。北京市于2016年1月1日起已取消生育服务证,取而代之的叫《生育登记服务单》和《再生育确认服务单》。

如果为非北京市户口,要去夫妻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办理,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要求携带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北京市居住证(或本市合法住房租赁合同),到居住地街道流动人口计生办办理;另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办理前询问女方单位计生管理部门,无工作者可去询问居委会;双方1寸免冠照片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