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理解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力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土地确权之后对农民而言意味着什么呢?能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利益和影响呢?
1.明确土地归属问题
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土地的价值越来越大,时常会产生土地权属纠纷问题,在这些纠纷中往往农民的利益不能够被有效地保护,确权之后土地权属清晰,权能明确,农民权益会有很大的保障,流转也更加顺畅,能有效打击强制征地,强制拆迁,切切实实的保护农民的利益。
2.明确土地的面积和界址
土地确权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等相关技术规定和标准,最大化的精确每一宗土地的权属,面积,界址以及用途,采用最精确的计量标准,明确每一块土地的位置所属,这样一来再也不必邻里之间挣地边,谁多种了谁的地而产生矛盾了。
3.有利于农村土地流转
土地确权之后更加方便土地流转,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到城里工作,常常会担心家里的土地长久被在家会被他们占据,无法保障自己的利益,确权之后每一块土地权属明明白白,外出打工就把土地流转出去,既不用担心土地被他人占据,又能多一分收入。
4.有利于农村开展土地金融
土地确权之后,土地的经营权可以用于贷款抵押。当前农民贷款因为没有抵押物,贷款非常困难,确权后,农民可以利用土地经营权进行抵押贷款,可以解决银行不敢贷,农民无抵押的问题。
通过土地确权,对土地的权属进行明确,能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也可以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样的话,相当于给老百姓吃下了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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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的定义:
1、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2、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土地确权”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相关部门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登记行为。这个行为是土地部门的工作,常年或者周期性的开展。所以“土地确权”没有是否终身制这一说法。
土地确权,就是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也可以叫做确权,是按照我国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必须经过规定的土地登记程序,比如,土地登记的申请、对地籍进行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才可以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土地确权的意义: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旦经过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第22条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出台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重点是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扩大整省推进试点范围,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
1、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2、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1、由于一轮、二轮土地承包均是责任承包制,客观上淡化了对空间信息的管理需求。加之法律的缺位,农村资产权属关系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明确,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流转、征地占用等行为,使政府掌握的权属资料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误差。种种原因造成了目前我国农村承包地地籍管理混乱的现状:
(1)没有一个清晰的登记农村土地的账目,和一个有效的、图账对应的农村地籍信息管理系统,政府无法清楚的掌握农用地的空间信息;
(2)村民之间,集体与个人之间不少遗留问题关系错综复杂,造成权属信息不明确;
(3)农村居民对其土地的产权没有证书依据。
2、为夯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地基,需要理顺农村现有产权关系。只有在理清国家与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之间的财产权利界限的基础上,才能构建起完整的农村资产财产权益体系,盘活农村生产要素,解放农村生产力。因此,对农村土地与房产的大规模确权登记,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
1、土地确权的本质
“土地确权”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相关部门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登记行为。这个行为是土地部门的工作,常年或者周期性的开展。所以“土地确权”没有是否终身制这一说法。
2、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年限
在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中有些权利是有年限的。
土地所有权分国有与集体所有,国有土地所有权是不会改变的,土地始终国家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如果没有发生国家征用或者土地转让等行为的话,也是一直归某个集体所有,可以算是终身制。
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中跟社会民众联系关系比较紧密的是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