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的拼音:[ pàn ] 。
部首:刂 。
笔画:7 。
繁体:判 。
五笔:UDJH。
名称: 点 、撇、 横、 横 、撇 、竖、 竖钩。
笔顺:丶 、ノ 、一 、 一 、 ノ 、丨、 亅。
基础释义:
1.分开;分辨:~别。~断。~明。
2.明显(有区别):新旧社会~然不同。前后~若两人。
3.评定:裁~。评~。~卷子。
4.判决:审~。~案。公~。~了徒刑。
详细释义:
〈动〉 (形声兼会意。从刀,半声。从刀,表明其意义与刀有联系。“半”是把牛分开。本义:分,分开) 同本义 判,分也。——《说文》
继犹判涣。——《诗·周颂·访落》
纪于是乎判。——《左传·庄公三年》
若七德离判,民乃携贰。——《国语·周语中》
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柳宗元《封建论》
又如:判割(分割);判妻(丈夫去世或与丈夫离异后再嫁的妇女);判散(分散);判礼(分离;分开);判迹(分道而行);判裂(割裂;分离) 判决 太尉判状辞甚巽(恭顺)。——唐· 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
又如:审判(审理和判决);判词(判决的文词);判牍(判决司法案件的文书);判有罪;判无罪 区别;分辨 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庄子·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