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荤三厌为中国古代的“斋戒”饮食的禁忌。
五荤《梵网经》曰:“若佛子不得食五辛:大蒜、茖葱、慈葱、兰葱、兴渠,是五种一切食中不得食。若故食,犯轻垢罪。”三厌:道教忌食的三种肉:即雁、狗、乌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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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宋代罗愿,《尔雅翼》谓:“西方以大蒜、小蒜、兴渠、慈蒜、茖葱为五荤。”
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菜一·蒜》:“五荤即五辛,谓其辛臭昏神伐性也。炼形家以小蒜、大蒜、韭、芸苔、胡荽为五荤;道家以韭、薤、蒜、芸苔、胡荽为五荤。”注意“葱”不在道教五荤之列。“三厌”指狗肉、大雁和乌鱼。
明朱国祯《涌幢小品·字义字起》:“俗语有五荤三厌之说,厌字殊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