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如何办理

如题所述

企业年金办理流程:
1、制定方案:企业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然后在企业年金方案上签字确认;
2、方案报备:企业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备企业年金方案,中央所属企业需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报备,非中央所属企业向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收到企业报备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3、选择受托人:企业先选择受托人,并与受托人签订书面的受托管理合同;再由受托人选择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并分别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4、报备并登记:受托人将受托合同和委托管理合同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备,委托人是中央所属企业的,需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报备,非中央所属企业,需向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收到受托人的报备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对于符合相关规定的报备,给予企业年金登记号;
5、开立账户:托管人根据托管合同,受受托人委托,开立企业年金受托财产托管账户、投资资产托管账户,投资管理人在托管银行开立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账户;
6、登记并缴费:企业办理计划登记手续,完成计划登记和缴费后,正式开始投资运作。
一、企业办理企业年金方案备案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函(含重点情况说明);
2、企业年金方案文本;
3、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二、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查询内容
1、企业年金查询个人账户内,可查询到个人基本信息、计划信息、账户余额、缴费信息、收益信息、支付信息、账户权益变动、历史权益变动、投资、对账单、客户服务、开通状态、短信服务、电子对账单服务、个人修改密码、调查意见表等。
2、基本信息包括职工编号、职工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日期、参加本企业日期、缴费基数、移动电话、电子邮件、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名称和账户账号。
3、计划信息包括企业名称、计划编码、计划名称、受托人、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投资组合代码、投资组合名称和参加计划的日期。
4、账户余额可查询到企业年金的账户余额及企业账户余额和个人账户余额。
5、缴费信息可查询到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金额、个人缴费金额、金额到账日期等。
收益查询企业年金由银行运作投资,年金持有人可获得部分收益,在收益查询一栏中,法律依据:
《企业年金办法》
第三条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运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
第四条 企业年金有关税收和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由企业代表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受托人可以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也可以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的企业年金理事会。
第六条 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企业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第七条 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应当与职工一方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第八条 企业年金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参加人员;
(二)资金筹集与分配的比例和办法;
(三)账户管理;
(四)权益归属;
(五)基金管理;
(六)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七)方案的变更和终止;
(八)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
第九条 企业应当将企业年金方案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中央所属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跨省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省内跨地区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第十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年金方案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企业年金方案即行生效。
第十一条 企业与职工一方可以根据本企业情况,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经协商一致,变更企业年金方案。变更后的企业年金方案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重新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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