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工商规定是5000以下”,其实不是工商部门规定,而是《反不正当竞争法》里面有这样的规定。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
http://baike.baidu.com/view/143055.htm)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但是在现实中,有很多可以绕开这条规定的做法,例如你说的“抽汽车、房子”,其实不是抽奖的不是房子和汽车的拥有权或者所有权,而是使用权,也就是说,把这汽车和房子的十年或者二十年,三十年的使用权给那个抽中奖的家伙,但是所有权还是你们商场。这个使用权和所有权有明显的区别,而且也比较难认定,这个使用权是否达到了5000元这个额度。
明白了没?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