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支持就目前的研究来看,我们可以按照支持主体将社会支持分为四类:由政府和正式组织主导的正式支持;以社区为主导的“准正式支持”;由个人网络提供的社会支持;由社会工作专业人士和组织提供的专业技术性支持。这四类支持互有交叉,但在更多层面相互补充,已经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多元并举的社会支持系统框架。
从性质上可以分为两类:
1)、客观的、可见的或实际的支持:包括物质上的直接援助和社会网络、团体关系的存在和参与,后者是指稳定的婚姻(如家庭、婚姻、朋友、同事等)或不稳定的社会联系如非正式团体、暂时性的社会交际等的大小和可获得程度,这类支持独立与个体的感受,是客观存在的现实;
2)、主观的、体验到的情感上的支持:指的是个体在社会中受尊重、被支持、理解的情感体验和满意程度,与个体的主观感受密切相关。有学者将其分别命名为社会支持的可利用度和自我感觉到的
社会关系的适合程度,在进行心理学的科学评定时用以评定其的社会支持大小。
社会支持是指一定社会网络运用一定的物质和精神手段对
社会弱势群体进行无偿帮助的行为的总和。一般是指来自个人之外的各种支持的总称,是与弱势群体的存在相伴随的社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