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八年社保未交。单位向社保局申请可以补交。,要十来万。。但是所有的资金都让我们先付。主要是在单位上班一个月才那么一点工资。自己也没余钱。,而且要七年才返回。单位让我们签一个这样的承诺书是合法的吗?如果不签他不补交,那他有违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