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政审不合格8种情况

如题所述

选调生政审不通过的8中情形:
1.散布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4.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5.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财的;
6.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7.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8.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选调生,是各省党委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培养,那么选调生政审严不严呢?选调生政审,重点审核档案、学历学位证明、违法违纪处分等相关材料,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考察不仅仅突出政治标准,还要突出竞争择优。政审与成绩无关,是对个人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审查。
下面给大家几点建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是做好自身审视。
①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一定要审视自身及家庭成员,合理选择岗位,不要让付出后的收获为;
②自身档案、征信问题、处分等问题,能弥补的及时去弥补,不要等到政审的时候还浑然不知,只能贻误了最好时机;
③不要隐瞒个人的重要经历,虚假描述,一定要实事求是,一旦所隐瞒的材料有瑕疵,则会给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是保持平常心。政审虽然很严格,但是自己只要没有硬伤,没有人会在政审环节故意难为你的或者在政审及公示期间没有人举报异议你,所以不需要特别紧张,保持平常心应对自己的座谈就好。如果有的证明材料开具不了,不要试图如何伪造相关文件,被核查后对你是极为不利。
三是做好接待。政审之前会打电话和你沟通,档案所在地、户籍地、工作单位所在地等信息,一定要及时准确告知,这也是最起码的礼貌和尊重,细节也很重要。同时考察组要求提供的材料一定要真实,不可造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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