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在外面,从一个公司手里承包了一家生产红砖的工程;他和公司老板之间签订了协议,协议内容只涉及待遇问题和负责找工人按时生产问题,没有一句安全问题。
但是他找到工人来上班后也没有和工人签订协议,现在有工人在上班的时候因机器操作不当造成拇指骨折。找到老板后,老板说工人是包工头找的,不是他找的,他没有责任。现在工人就找到我的朋友(包工头)了。这种情况按照法律途径来解决的话,应该咋个办?老板,包工头、工人各有什么责任?谁应负百分之多少的责任?很急,在此非常感激爱心人士的的关注,希望你们能帮我的朋友解决问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