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
1、利息支出,指企业短期借款利息、长期借款利息、应付票据利息、票据贴现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长期应付引进国外设备款利息等利息支出(除资本化的利息外)减去银行存款等的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2、汇兑损失,指企业因向银行结售或购入外汇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记账所采用的汇率之间的差额,以及月度(季度、年度)终了,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按照期末规定汇率折合的记账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等。
3、相关的手续费,指发行债券所需支付的手续费(需资本化的手续费除外)、开出汇票的银行手续费、调剂外汇手续费等,但不包括发行股票所支付的手续费等。
4、其他财务费用,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融资租赁费用等。
分配情况:
1、在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计入开办费;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的利息支出,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2、清算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计入清算损益。烽火专家认为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虽为取得营业收入而发生,但与营业收入的实现没有明显的因果关系,不宜将它计入生产经营成本,只能作为期间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确认,计入当期损益。
3、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一般在“财务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并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帐。财务费用发生时,记入该科目的借方,期末将余额结转“本年利润”科目时,记入该科目的贷方。
4、经营期间发生的手续费、工本费等不能记入财务费用,而应记入管理费用下的办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