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没栓,吓到小孩,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案发经过:我妈晚上十点出去遛狗,没栓绳,我妈站在单元门口,狗去对面的草坪排泄,回来后一醉酒男子和老婆孩子在单元门口争执买不买西瓜,该男子手舞足蹈,引起狗的注意,狗去闻闻他的脚,其七岁女孩的注意力在父亲身上,突然看到狗,受到惊吓,然后我妈赶紧领着狗回家了,我妈想去看看孩子,但是怕狗也跟出去,后来其妻子上门将我妈领到她家看看孩子。说明天上医院检查;错在我方,所以我方愿意承担赔偿,我想知道都需要承担哪些方面的赔偿?避免对方狮子大开口,又住院又要钱又全面检查之类的。狗是成年金毛,被训的不会和小孩亲近。对方是七岁小女孩;在他家期间,对方因醉酒出口成脏,又要杀狗又要让小区的狗都消失云云,是否构成人身攻击?如果对方不客气,我方也会治他。

部分宠物饲养人认为“我家狗很温驯,不咬人”,外出遛狗时常不拴狗绳。然而对一些儿童或怕狗人士而言,无论宠物狗是否温驯,他们都会感到害怕。一些平时看起来温驯的狗只,在“发情期”或者受惊等情况下,也可能性情大变伤人。

关于养狗违规养狗,

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对《条例》提出了如下修改意见:

建议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九条:

●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业主、物业使用人携犬只出户的,应当为犬只挂犬牌、束犬链、戴嘴套,由成年人牵引,主动避让他人;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养犬行为的管理,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处理违法违规养犬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应采取措施加强对文明养犬的宣传、引导,及时制止违法违规养犬行为。还建议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条,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违反条例规定的,将接受没收犬只、罚款等处罚;因违反本条例养犬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纳入严重失信名单。

遛狗不栓狗绳,小孩被吓着或者被咬到怎么办?

狗链的松紧之间,牵涉到公共环境卫生和他人的喜怒哀乐甚至是命运转折,处理好狗与人的关系,也是一个社会法制、文明、人性等多方面的综合反应。

最后我想起一句话:

喜欢是放肆,爱是克制。

不要等到事情发生了再后悔,

无论是自家狗狗对别人造成的伤害,

还是别人因害怕而伤了狗,

都是大家不愿意看到的。

带狗狗出门请做好防范措施!

这对自己、宠物、

以及身边的人,都好。

支持,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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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07
根据《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动物的管理者和实验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过错造成损失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者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失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
首先咱的狗狗伤到人了肯定存在过错,但是女孩父母酒后吵架,引起狗狗的注意存在一定过错,作为女孩的父母对孩子的安全没有尽到监管义务也有一定过错。
毕竟邻居以和为贵,他酒后的话还是不要太计较,如果他真的语言过激但没有动手动脚,这够成人身攻击有点难,要他杀狗云云最好别理他,还是找社区调解下或者找警察调节下吧。追问

嗯,我们算客气了,那男的骂骂咧咧全称我没搭理他,说要是孩子没事就不去医院了,我寻思要是不去医院我买点礼品啥的给送去,咋说都是没栓绳给人家吓到了。

追答

嗯,没错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4-07
你这个问题首先我感觉你有点不够强硬,你的责任并不大。你完全可以说对方是无理取闹。吓到小孩算什么。就算是咬到小孩也没什么多大的事。最多也就一针狂犬疫苗追问

我寻思得讲理,毕竟没栓绳给人吓到了,要是栓绳了也不用墨迹了,不行就报警呗。

第3个回答  2020-04-07
只是吓到小孩了而已,上门道歉,礼貌一点,并不是什么大事,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追问

嗯嗯,为人父母担心孩子也理解,说要是没事就不去医院了,我寻思要是不去医院就买点礼品给送去,咋说都是没栓绳给人家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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