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经过:我妈晚上十点出去遛狗,没栓绳,我妈站在单元门口,狗去对面的草坪排泄,回来后一醉酒男子和老婆孩子在单元门口争执买不买西瓜,该男子手舞足蹈,引起狗的注意,狗去闻闻他的脚,其七岁女孩的注意力在父亲身上,突然看到狗,受到惊吓,然后我妈赶紧领着狗回家了,我妈想去看看孩子,但是怕狗也跟出去,后来其妻子上门将我妈领到她家看看孩子。说明天上医院检查;错在我方,所以我方愿意承担赔偿,我想知道都需要承担哪些方面的赔偿?避免对方狮子大开口,又住院又要钱又全面检查之类的。狗是成年金毛,被训的不会和小孩亲近。对方是七岁小女孩;在他家期间,对方因醉酒出口成脏,又要杀狗又要让小区的狗都消失云云,是否构成人身攻击?如果对方不客气,我方也会治他。
部分宠物饲养人认为“我家狗很温驯,不咬人”,外出遛狗时常不拴狗绳。然而对一些儿童或怕狗人士而言,无论宠物狗是否温驯,他们都会感到害怕。一些平时看起来温驯的狗只,在“发情期”或者受惊等情况下,也可能性情大变伤人。
关于养狗违规养狗,
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对《条例》提出了如下修改意见:
建议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九条:
●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业主、物业使用人携犬只出户的,应当为犬只挂犬牌、束犬链、戴嘴套,由成年人牵引,主动避让他人;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养犬行为的管理,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处理违法违规养犬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应采取措施加强对文明养犬的宣传、引导,及时制止违法违规养犬行为。还建议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条,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违反条例规定的,将接受没收犬只、罚款等处罚;因违反本条例养犬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纳入严重失信名单。
遛狗不栓狗绳,小孩被吓着或者被咬到怎么办?
狗链的松紧之间,牵涉到公共环境卫生和他人的喜怒哀乐甚至是命运转折,处理好狗与人的关系,也是一个社会法制、文明、人性等多方面的综合反应。
最后我想起一句话:
喜欢是放肆,爱是克制。
不要等到事情发生了再后悔,
无论是自家狗狗对别人造成的伤害,
还是别人因害怕而伤了狗,
都是大家不愿意看到的。
带狗狗出门请做好防范措施!
这对自己、宠物、
以及身边的人,都好。
支持,点赞!
嗯,我们算客气了,那男的骂骂咧咧全称我没搭理他,说要是孩子没事就不去医院了,我寻思要是不去医院我买点礼品啥的给送去,咋说都是没栓绳给人家吓到了。
追答嗯,没错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我寻思得讲理,毕竟没栓绳给人吓到了,要是栓绳了也不用墨迹了,不行就报警呗。
嗯嗯,为人父母担心孩子也理解,说要是没事就不去医院了,我寻思要是不去医院就买点礼品给送去,咋说都是没栓绳给人家吓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