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女性的犯罪特征有哪些?

如题所述

【案例】

案例1:李某是某中学高一年级的女学生。她家离学校较远,每天上学、放学都要乘公交车。最近,为了满足强烈的吃喝欲望,她开始借上下车时拥挤的机会,偷盗乘客的钱包。几次得手后,看着不费功夫得来的钱财,李某十分得意:“这比苦上学强多了”。慢慢地,她成了惯偷,几天不偷感觉手就发痒。最后终因事发而进了工读学校。

案例2:被称为“校花”的吴某为了满足自己吃、穿和游山玩水的欲望,借助自身的“优势”以色相勾,让男人带她到北京、广州、上海等地游玩,任凭别人摆布玩弄而不知羞耻,反而向他人夸耀自己的生财之道,经常对同学朋友炫耀自己说:“漂亮就是资本。”

案例3:学生周某,看见别人穿着时髦的服装,羡慕不已。但家境贫寒无法满足她的奢求,于是她把自己打扮成衣衫褴褛、举目无亲的孤儿向别人讨钱。长时间的欺诈行骗,使她最终走进了少管所。

【评析】

近几年来,在我国青少年犯罪中,女性青少年犯罪成了备受关注的问题。其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方面的原因,又有主观方面的生理心理方面的原因。就客观方面而言,在宏观上,色情网络、淫秽书刊电影等通过各种渠道腐蚀着青少年,对女性青少年违法犯罪有着重大的影响。

在微观上,女性青少年个性品质的好坏主要取决于微观环境。所谓微观环境,主要指人们所处的家庭环境、学习环境、居住环境、工作环境以及交往环境等。在对女性青少年犯罪原因的一项调查中,发现有40%的女性青少年犯罪是受家庭的影响,有家庭破裂的,有家庭成员行为不端的,有家庭教育不当的。

当一个人形成某种不良的品质时,他的心理就会经常失去平衡,于是在与人交往中开始寻求补偿和安慰,特别是容易受到男女违法犯罪分子的诱惑、拉拢、腐蚀,于是她们很快就坠入犯罪的深渊。从主观方面看,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也有诸多原因。首先她们一般认知能力较低,不分是与非、丑与美、善与恶、荣与辱的界限,往往把吃喝玩乐、乱搞两性关系当做人生的追求和享受;其次,女青少年情感不稳定,缺乏荣辱感。其主要表现为感情多变、喜怒无常。她们爆发激情时往往不顾后果,对人对事往往感情用事,有的少女仅仅因为别人对自己说几句好话或者做点好事就献出自己的贞操。再次,女性青少年意志薄弱,缺乏控制力,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有学者指出,女性青少年易走两个极端,有时,她们自卑,缺乏坚强的意志;有时,她们又很自负。大量的事实证明,许多违法犯罪的女青少年,都是由后进生转化而走向邪路的。她们在学校学习差,经常遭到别人的冷眼,使她们常常感到不被他人和环境所接受,于是便自暴自弃,丧失了人格尊严和进取心,这就是她们意志薄弱的表现。当她们受到挫折时,她们薄弱的意志无法支撑她们走出阴影,这时,如果我们的教育跟不上,她们便破罐子破摔,“要坏就坏到底!”,从而养成各种恶习,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以上3个案例中,3个女性青少年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追求金钱与虚荣。近几十年来,以孩子为中心的家庭越来越多,又由于家庭教育不当和不良社会因素的影响,很多女孩子变得意志薄弱,经不住诱惑,不会控制自己的需要,随心所欲地希望拥有一切。由于青春期的到来而产生物欲和对异性强烈欲望的她们,一旦受到限制和得不到满足时,她们往往就容易将这种欲望畸形发展为犯罪的动机,一旦初犯得手,便一发不可收拾,直到走上法庭才后悔莫及。

案例1中李某为了满足自己强烈的吃喝欲望而偷偷摸摸;案例2中吴某为了满足精神物质两方面的享受而不惜出卖自己宝贵的青春;案例3中周某和别人比吃比穿而到处招摇撞骗。她们有着强烈的虚荣心,结果终因追求金钱与虚荣而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这就提醒女性青少年:当内心强烈的欲望得不到满足时,要学会用道德规范和自己的理智来控制自己,战胜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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