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切请教关于婚前婚后房产问题,谢谢!

我们结婚前买楼,首期已经交了,男方交的,房产证等所有资料只写了男方一人名字. 结婚前已经开始供楼,一直是男方供的,结婚后一起供。请问离婚后的那一部分算男方的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呢?

按照新修订的婚姻法的规定,判断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就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时间标准.即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你的情况要分成二部分,即该房屋的婚前支付部分为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且这种还贷并不考虑另一方是否出资,即使不出资,由于还贷行为发生在婚后,就视同为该部分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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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2-27
结婚后如果没有特殊约定,一起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有权分割。
第2个回答  2007-02-27
结婚后供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期和男方结婚前供楼部分属于男方个人财产.这种情况一般是把房子判决给男方,但男方给予女方补偿的.
第3个回答  2007-03-06
你们必须先行作一个协议,约定一下,否则你将无法证明你帮助偿还了贷款,房子有你的一份;并且容易变成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自己的个人债务,最终你的还贷款的钱成了他借用的了,而房子还是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