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1月份出6万元钱买了一栋房子,双方在有第三人在场的情况下签署了一份合同,并按了手印。卖方交给我的土地证、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他岳丈的名字,当两证在我手上的时候我才发现的。而他的岳丈已经不在人世了,可以继承财产的有6个孩子和他的岳母,这种情况下只有把房产权都归到卖方上,把房产证上的户名改为卖方的名字我才能过到户,而卖方在办理产权归属的过程中出现有个继承人不配合,所以我的过户就成了问题,哎呀,烦死了我改怎么办好呢,能不能退回当初的钱啊,把房子退还给他。能帮我解决这个难题。谢谢!我的联系电话是15907064012电子邮箱是[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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