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买一个2手房,一周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在7月30日交房,于是当天便交了2万订金,双方在中介处签订了协议,但协议没有写交房日期,也没有写双方必须在规定日期内签合同,只写双方要在30内拿身份证登记,如果违约要双倍赔付。5月9日我准备了首付款想与对方签合同,结果对方提出将交房日期延至12月30日,我没法答应,双方都没有说要违约,于是合同暂时没签。我如果对方拿了我2万的订金,一直拖延不跟我签合同,那么算不算违约?或者超过一定期限还不与我签合同,算不算违法?中介在其中不作为的话,是不是构成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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