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审计的审计程序

如题所述

(1)取得或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数核对相符。

(2)分析应收账款账龄。

(3)向债务人函证应收账款。

(4)请被审计单位协助,在应收账款明细表中标出至审计时已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

(5)检查未经函证应收账款。

(6)审查坏账的确认和处理。

(7)检查有无不属于结算业务的债权。

(8)检查应收账款是否已用于融资,并根据融资合同判定其属质押还是出售,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9)检查外币应收账款的折算。

(10)分析应收账款明细账余额。

(11)确定应收账款在资产负债中是否已恰当披露。

扩展资料

审计缺陷:

1、企业“应收账款”的明细账余额可能不是由一笔业务产生的,而是在一个相对比较长的时间段内若干笔业务“累积”出来的。因此,简单的账龄划分可能不能反映应收账款实际发生的时间情况。

2、“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方法没有考虑销售合同中债务人付款时间的规定。

实际工作中,被审计单位和债务人订立的销售合同(协议)可能规定债务人的付款期限比较长(1年以上甚至更长的付款期限),在合同到期之前,该销售合同中涉及的应收账款不存在任何问题。

3、未将2年以上应收账款的诉讼时效作为审计关注的重点。

中国民事诉讼法律规定,债权的有效保护期为2年,如果债权人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债权的有效性,债权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将不予受理。实际上,2年以上的债权就成为坏账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收账款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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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12

应收账款审计的审计程序:

1、获取或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

(1)测试计算的准确性;

(2)检查原始凭证,如销售发票、运输记录等,测试账龄核算的准确性;

(3)请被审计单位协助,在应收账款明细表上标出至审计时已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对已收回金额较大的款项进行检查至支持性文件。

2、计算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等指标,并与被审计单位以前年度指标、同行业同期相关指标对比分析,检查是否存在重大异常(如果题目没有给预期关系,不做次审计程序)。

3、实施函证程序,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或函证很可能无效,如果不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在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

(1)编制“应收账款函证结果汇总表”,检查回函。

(2)调查不符事项 ,确定是否存在错报。

(3)如果未回函,实施替代程序。

(4)如果认为回函不可靠,评价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以及其他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5)如果管理层不允许寄发询证函,询问管理层不允许寄发询证函的原因 并就其原因的正当性合理性收集审计证据,评价管理层不允许寄发询证函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包括舞弊风险),以及其他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相关、可靠的审计程序;如果认为管理层不允许寄发询证函的原因不合理、或实施替代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可靠的审计证据,与治理层进行沟通,并确定其对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的影响。

4、对未函证应收账款,抽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如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副本、发运凭证及回款单据),确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如存在应收关联方的款项:

(1)了解交易的商业理由。

(2)检查正式交易的支持性文件(例如,发票、合同、协议、及入 库和运输单据等相关文件)。

(3)如果可获取与关联方交易相关的审计证据有限,考虑实施下列审计程序向关联方函证交易的条件和金额,包括担保和其他信息;检查关联方拥有的信息;向与交易相关的人员和机构(例如银行、律师)或与其讨论有关信息

6、计算赊销比例、并与被审计单位以前年度指标对比分析,检查是否存在重大异常。(如果题目没有给预期关系,不做次审计程序)。

扩展资料:

应收账款审计应关注的要点:

应收账款的金额往往在报表资产方占有很大比例,也是审计的重点。以下几个问题应为广大审计人员所关注:

1、“应收账款”有无与“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相混淆的现象。如有此种情况,会造成核算不实、不准确。检查时可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内容进行逐项核对。

2、利用“应收账款”转移资金。有些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故意将本企业的资金或物资以“销售”或“外借”等名义转移到外地某关系单位,然后通过该关系单位的配合将这部分资金、物资挪作他用或者私分。

例如某单位领导私自挪用本单位资金,挂作应收账款,若干年后将此款项做坏账核销。检查时可发函询证,或检查销货发票、出库单等原始凭证。

3、将已收到的应收账款不入账或推迟人账时间,以达到挪作他用,甚至据为己有的目的。检查时要经常向对方单位发函询证或派人核对,查明本单位应收账款是否与对方实际欠款金额相符。

4、利用“应收账款”账户调平账款。这种情况多发生在一些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素质不高的企业。当发生相关账簿数字不符时,财会人员不是认真查找原因,而是通过“应收账款”账户,硬性调整数字,人为编造,使其“相符”或“平衡”。这样做的结果往往是在“平衡”的背后,隐藏着严重的违纪行为,给企业造成损失。

5、坏账损失的确认及其账务处理不符合制度规定。

在实际工作中坏账损失的情况比较复杂,确认难度较大。如有的企业为达到某种目的,将可收回的账款作为坏账予以核销,形成账外资金,然后用于不合理开支或者私分;

有的企业重新收回已经作为坏账损失处理的应收账款时不入账,而作为企业的小金库;还有的企业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坏账不予核销,长期挂账。

检查时应重点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查询债务单位是否有偿还能力、核销坏账的证据是否充分等。

6、查看企业有无少提或多提坏账准备,人为调节利润的现象。

7、查看企业有无虚增应收账款以调节利润,夸大经营成果的现象。检查时应重点审查原始凭证及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收账款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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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6-10
应收账款审计的审计程序:
1.计算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等指标,并与被审计单位以前年度指标、同行业
同期相关指标对比分析,检查是否存在重大异常(如果题目没有给预期关系,不做次审计程序)。
2.实施函证程序,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或函证很可能无效,如果
不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在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
(1)编制“应收账款函证结果汇总表”,检查回函。
(2)调查不符事项 ,确定是否存在错报。
(3)如果未回函,实施替代程序。
(4)如果认为回函不可靠,评价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以及其他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
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5)如果管理层不允许寄发询证函,询问管理层不允许寄发询证函的原因 并就其原因的正当性合理性收集审计证据,评价管理层不允许寄发询证函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包括舞弊风险),以及其他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相关、可靠的审计程序;如果认为管理层不允许寄发询证函的原因不合理、或实施替代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可靠的审计证据,与治理层进行沟通,并确定其对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的影响。
3.对未函证应收账款,抽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如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副本、发运凭证及回款单据),确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如存在应收关联方的款项:
(1)了解交易的商业理由。
(2)检查正式交易的支持性文件(例如,发票、合同、协议、及入 库和运输单据等相关文件)。
(3)如果可获取与关联方交易相关的审计证据有限,考虑实施下列审计程序向关联方函证交易的条件和金额,包括担保和其他信息;检查关联方拥有的信息;向与交易相关的人员和机构(例如银行、律师)或与其讨论有关信息
(4)完成“关联方”审计工作底稿。
5.计算赊销比例、并与被审计单位以前年度指标对比分析,检查是否存在重大异常。(如果题目没有给预期关系,不做次审计程序)。
6.获取或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
(1)测试计算的准确性;
(2)检查原始凭证,如销售发票、运输记录等,测试账龄核算的准确性;
(3)请被审计单位协助,在应收账款明细表上标出至审计时已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对已收
回金额较大的款项进行检查至支持性文件。
第3个回答  2016-05-24

(1)取得或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数核对相符。
(2)分析应收账款账龄。
(3)向债务人函证应收账款。
(4)请被审计单位协助,在应收账款明细表中标出至审计时已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
(5)检查未经函证应收账款。
(6)审查坏账的确认和处理。
(7)检查有无不属于结算业务的债权。
(8)检查应收账款是否已用于融资,并根据融资合同判定其属质押还是出售,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9)检查外币应收账款的折算。
(10)分析应收账款明细账余额。
(11)确定应收账款在资产负债中是否已恰当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