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为“八荣八耻”。
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八大报告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
价值取向;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
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
2006年3月4日,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
民盟、民进联组会上,
胡锦涛同志指出:“在我们的
社会主义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简称“八荣八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