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限制高消费可以出境吗

如题所述

被限制高消费不可以出境,如需出境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第八条 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扩展资料

限制高消费解除时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荷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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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6-29

限制高消费会被限制出境。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

    民事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该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院有权对义务人的高消费、出国、出境作出限制。

    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出国、出境的措施,适用于执行法院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全部强制执行措施之后,仍不能清偿债务的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是法人的,其法人组织和法定代表人是限制高消费对象,法定代表人是限制出国、出境对象。

    被执行人是其它组织的,其他组织和其负责人是限制高消费对象,负责人是限制出国、出境对象。

    被执行人是私营、个体或合伙经营组织(包括以挂靠、联营等形式获得国有集体所有制经济性质的私营、个体或合伙经营组织),其业主或合伙人是限制高消费、出国、出境对象。

    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该自然人是限制高消费、出国、出境对象。

    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范围是,欠有金钱债务的被执行人,不得到高档餐厅和娱乐场所进行消费;不得购买高档住房;不得使用高级轿车;各项消费不得显著超过社会平均消费水平。

    对作出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决定的应制作公告在高消费场所张贴,或利用新闻媒体作用广而告之,使限制对象受到社会监督。

    违反限制高消费行为的,经执行法院查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处罚。

    对作出限制被执行人出国、出境决定的,应当依照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国家安全局、重庆市司法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贯彻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实行通报备案制度的通知》规定进行办理。

    对已取得出国、出境证明的被执行人,执行法院决定作为边控对象的,必须是涉嫌犯罪或严重妨碍民事诉讼行为构成拘留处罚以上的被执行人。

    执行法院在向出入境管理机关填写《边控对象通知书》的同时,应当附《拘留决定书》。

    已被执行法院决定限制出国、出境的被执行人,因特殊事由,确需出国、出境,被执行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申请,说明理由或提供担保。

    执行法院作出准予解除限制决定的,应当制作《撤销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通知书》,送达出入境管理机关。

第2个回答  2017-09-24
不可以的
被限高~也就是法院那里发出的,整个系统都是联网的
也就不能坐飞机、高铁、动车的一等座、不能旅游、不能高消费、不能出境等。
就是在办理以上或者网上购票时候,系统就会提示拒绝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3-21
2019起都没办法自己拿护照购买,护照已经是双向核查了。首先你卖不了飞机票也坐不了高铁,然后法院会冻结你的所有账户,查封你名下的所有财产。我们专门为有需要的朋友解决限制,
第4个回答  2017-09-24
肯定不能
请点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