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到五十周岁因缴费年限不够无法办理退休,单位可以继续为其交社保吗?

如题所述

企业单位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与职工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双方根据劳动合同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同时终止。也就是说,职工达到劳动法规定的退休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社会保险缴费满15年或以上,可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养老待遇。此时享受到的养老、医疗社保待遇与企业单位无关,由社会保险保劳动障部门负责。
当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社会保险缴费未满规定的15年,不符合退休条件而无法办理退休时,因法定退休年龄限制,与企业单位劳动关系终止,企业单位不继续承担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在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当月,企业单位将办理职工社保减员手续,该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停缴费次月生效。
达到退休年龄而养老保险缴费未满最低缴费年限15年的职工,要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须接续缴纳社保费至满15年。接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规定,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按8%比例计入个人账户,按12%比例计入统筹基金;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低于在职职工,各地医保缴费比例并不统一,一般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介于5%左右。
自2018年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未满15年的,基本上不能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待遇。但可以通过延长缴纳养老保险费至满规定年限,其缴费办法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未满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5年,当延长5年缴费仍未满15年的,此时可一次性补缴差额至满15年,并享受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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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15
谢邀!城镇职工养老社保缴费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可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待遇,我国女工人法定退休年龄目前是五十周岁。若女工人到50岁缴费不够15年,以前可一次性补交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现在不可以一次性补交了,但可继续申请延续缴费等到缴费满15年时才再办退休手续。由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你的账户单位就缴不进费了,故只能是申请延续缴费的个人才能继续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