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厂干了五年了老板突然说不干了我应该得到什么赔偿吗?

如题所述

没有啊,老板是不干了,可以吃个散伙饭,老板说你不干了,你就问为什么,凭什么不用了。一直都在这里的,业绩好了,就不用老人了,之前都是帮着弄些不好弄的,所以才都到这里来,生意不错,也也不需要了,你就不用,自己依旧赚着大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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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10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偿?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第2个回答  2020-09-10
你在这厂里干了五年老板突然说不干了我应该得到什么赔偿?你这个应该是个私人的单位吧如果是私企的话老板是私人单位他说不干了那也没办法那估计是亏损或者其他原因,他不干了那么他的企业就不要用人了那也没办法具体要什么赔偿你自己跟老板去谈。如果你们合同上签订的合同到期了那公明一个月他工资发给你不拖欠你工资你能谈什么呢?如果合同没到期那么你可以谈到适当的赔偿补偿一部分。但是可能得到的也不会太多。
第3个回答  2020-09-10
如果老板宣布破产或倒闭,估计你拿到工资就可以了,其他赔偿看你们当初合,怎么写的,,协调解决
第4个回答  2022-03-28
如果你们签了劳务合同,合同有涉及此方面,那你可能有机会得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