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朋友于2008年各出4万元购置一台打桩机,当时口头约定是我那个朋友负责找活,我负责找工人使用这台机器去干活,也简单的起草了一个合同,合同主要说明就是朋友负责经营我负责后勤(即找干活的工人),但是后来他以找的人不行为由把工人都退回来自己去找了,后来我就再也没有参与他的经营,头两年回来他总是以没有赚到钱为理由没有给我一分钱,第二年的时候我找他商量提出两种方法:
1.要退出,不管他这两年挣了多少,我只要2万元,加上本钱他支付我6万元机器归他;
2.机器由我经营两年也不会给他任何钱
后来商量他选择了第1条,但是一直用去筹钱的理由一直托到今年,因为发现在这里面我本来就很被动,也不知道他的经营过程中的财务状况,所以也没有再说什么,直到现在找他,他还是用各种方法来选择第1条,但就是一直在推脱……
如果再推下去可能会是很多年我一分也得不到,所以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用法律来保护我的利益的话我不知道该怎么做
谢谢
但是有一个问题是除了刚开始我和他之前简单的签了一份合同,内容非常简单:
1.双方各出4万元钱购买机器
2.主要由他来运营,我不负责管理。
3.根据他每年回来的账单各分一半的钱
但是现在3年过去了我也不知道他经营的情况,更没有拿到一分钱。如果他说陪钱了怎么办?你的意思是现在必须让他根据现在我们之间的协商写一份承诺书?
个人认为,这种情况不存在运营问题,其实就是你们合买了这个打桩机,然后你租给了对方,漏洞在于你们没有约定租金,建议你到市场打听一下同类型的打桩机租金是多少,以此为依据来向对方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