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不可抗拒事由?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原告因住所地发生洪水,不能按期出庭,法院当如何处理? 我个人理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原告因住所地发生洪水,不能按期出庭,法院当如何处理?
我个人理解:1.根据《民诉》第132条: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法院可以裁定延期审理。
2.根据《民诉》第136条: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法院应裁定诉讼中止,待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法院直接恢复诉讼。
但是我不理解"发生洪水"算不算不可抗力,对此我很疑惑,请帮我解答。谢谢!!

第1个回答  2011-03-29
洪水应属不可抗力,建议你找当地气象部门等权威机构开具洪水的证明,作为证据提交法官。
第2个回答  2012-04-30
现在 知道答案么 我也在纠结这个
答案 认为是正当理由 所以是延期审理
但 我个人认为 这个有问题
洪水应该为不可抗力 应该诉讼中止
第3个回答  2011-03-21
算不可抗力
第4个回答  2011-03-23
是不可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