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用人单位就可以让我每天工作11个小时,节假日无休息,无双倍工资,不交保险。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支付给我两倍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是不是有些劳动法的规定就不适用了呢?
那如果用人单位说,我给你最低标准的工资,然后让你上班时间少,有休假,有保险。怎么办啊,最低工资才那么点
追答他给你的工资为基数来计算加班费
他如果按你说的情况最低工资标准是实发工资不包括保险最低不得低于630 如有加班 还要另算
你这样这么忙相当于还是最低工资标准加所谓的加班费(只能你这么认为单位这样做违法)
你不用怕这个 不能自己先泄气啊 既然你想争取权益 只能仲裁 协议约定了1400 他变更你可以辞职啊 但是现在你必须拿回你的合法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