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杻?什么是伽?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如题所述

  天台宗祖智顗于观音义疏卷上解释杻械枷锁,在手,称为杻;在脚,称为械;在颈,称为枷;连身,称为锁。

  【杻械枷锁】

  刑具名称。指手铐、脚镣等刑具。法华经卷七观世音菩萨普门品(大九·五六下):‘设复有人,若有罪若无罪,杻械枷锁检系其身,称观世音菩萨名者,皆悉断坏,即得解脱。’天台宗祖智顗于观音义疏卷上解释杻械枷锁,在手,称为杻;在脚,称为械;在颈,称为枷;连身,称为锁。以枷锁作为譬喻者,有观音义疏卷上所引之经载(大三四·九二八上):‘妻子以为锁械,钱财以为牢狱,王法以为狱籍。’又在镇州临济慧照禅师语录,对于四宾主中之宾看宾,谓(大四七·五○一上):‘或有学人,披枷带锁出善知识前,善知识更与安一重枷锁,学人欢喜,彼此不辨,呼为客看客。大德!山僧如是所举,皆是辨魔拣异,知其邪正。’仁王般若波罗蜜经卷下护国品、大宝积经卷五十五、大乘大集地藏十轮经卷一、佛说十王经(敦煌出土)、法华经玄赞卷十末、慧琳音义卷十八、碧岩录第十一则垂示、佛光禅师语录卷九〕

  杻,《广韵》上说“杽”是它的古文。《说文解字》对“杽”的解释是:“械也。从木。从手。手亦声。”也就是说,右边的“手”既表示了这个字的读音,也表示了它的意义。因为《说文解字》对“械”的解释是:“桎梏。”也就是泛指刑具,那么“杽”的“手”旁就表示出它指的是手上的刑具;木字旁,所以应是木制的。不过后来铁器越来越多,铁质刑具也越来越多,“杽”(即“杻”)也可以用来指铁质刑具。《旧唐书•刑法志》里说:“系囚之具,由枷杻钳,皆有长短广狭之制”,《大清律例》里规定应杻而锁、应锁而杻都属于犯罪(因为用错了刑具),可见“杻”是一种特定的刑具。《正字通》说是“手械”,就是手铐之类。不过,《大清律例》里也常“锁杻”联称,泛指刑具。至于“劈杻开枷”则属于修辞里的“互文”, “劈杻开枷”就是“劈开杻枷”的意思,所以有些网友关于“劈”的疑问是不存在的。 杻 niǔ 【名】 (形声。从木,丑声。本义:木名。檍树)同本义〖akindoftree〗 山有栲,隰有杻。——《诗·唐风·山有枢》。朱熹集传:“叶似杏而尖,白色,皮正赤,其理多曲少直,材可为弓弩干者也。” 杻,檍。——《尔雅》。注:“关西呼杻子,一名土橿。” 其上多杻。——《西山径·英山》 chǒu 【名】 古代刑具,手铐之类。
  枷是古代套在犯人脖子上的刑具。将犯人枷项后绑在衙门之前或闹市之中示众,又是一种残酷的刑罚。 枷本来是一种农具,又叫做柫或连枷,其样式是在一根长竿的一端固定一 节活动的短竿,人用手挥起长竿,带动短竿,用来击打堆在禾场上的稻谷。古代齐地所说道“耒耜枷芟”,指四种常用的农具,枷为其中之一。现代在一些偏僻的乡村里,仍然可以看到有些农民使用这种原始的农具打稻谷。由枷字的本意又引申为“击打”的意思,如《后汉书·马融传》里的“枷天狗,绁坟羊”一句中,“枷”字即可解释为“击打”。 立枷行刑
  枷作为刑具,早在商、周之际就开始使用了。《周易·噬嗑》篇有“何校灭耳”一句,前人注解说:“校,枷也,罪重械其首也。”显然,那时的“何校”(即“苛[疑为“荷”,通假字——骨头注]校”)就是后来的枷项。除《周易》之外,枷项的做法最早见于《晋书·石勒载记》,其中写道,东晋建威将军阎粹怂恿并州刺史东瀛公司马腾在山东捕捉北方的胡人卖给富家作奴隶,得到的钱财补充军需。南朝萧子良《净住子》云:“壁如牢狱重,囚具婴众苦,抱长枷,牢大械,带金钳,负铁锁。”可见,这时的枷已成为监狱中管理囚犯的一种常备器械了。
  北魏
  北魏时,朝廷正式颁定枷为官方刑具之一,所以后世有人认为枷“始自后魏”。北魏孝文帝太和年间,枷的制作还不统一,当时法官和州郡长官普遍制造重枷、大枷。除了用枷之外,还给犯人的脖子上挂石块,绑石块的绳子深深勒进皮肉里,甚至勒断项椎骨。太和五年(481),魏孝文帝元宏下诏说,若不是犯下谋逆大罪且有真凭实据的犯人,不许用大枷。但什么才算是大枷,还没有固定的标准。永平元年(508)七月,魏宣武帝元恪下诏让尚书检查各地所用的枷和杖的违制情况。尚书令高肇,尚书仆射清河王元怿,尚书邢峦、李平和尚书江阳王元继等人,经过调查,把有关情形及处理意见奏知宣武帝,经圣旨批复,规定大枷“长一丈三尺,喉下长一丈,通颊木各方五寸”,用来惩罚叛逆谋反者,各台寺州郡原来制造的大枷都要焚毁,不许再用。这时规定的枷的尺寸虽然仍旧相当大,但毕竟有了可以参考的统一标准。 从北齐、北周到隋,都沿袭北魏的法规,普遍用枷。《齐律》规定:“罪行年者锁,无锁以枷,”《周大律》规定:“凡死罪枷而拲,流罪枷而梏,徒罪枷。”这都说明枷在这时是不可缺少的刑具。隋开皇年间,朝廷也曾对枷和杖的大小作了具体的规定。
  宋代
  宋代,对枷的重量有一定的限制。开始规定,枷分二十五斤和二十八斤两个等级。景德初年,提点河北路刑狱陈纲上书请制杖罪,并且提议增设十五斤重的枷为三等。宋真宗赵恒准奏,下诏颁布施行。但在实行的时候,枷的重量常常超出规定。尽管在宋太平兴国三年(978)曾颁发过不得以铁为枷的诏令,铁枷仍被某些酷吏使用。金代的枷常常超出规定,泰和四年(1204)七月,金章宗完颜璟曾派官员到各地巡视,对滥用重枷的现象予以查究,但并不能彻底禁绝。
  明代初年
  明代初年,太祖朱元璋诏令统一枷的型号。规定枷长五尺五寸,两端宽一尺五寸,用干木制作,死刑犯人戴的枷重三十五斤,徒罪、流罪犯人戴的枷重二十斤,杖罪犯人戴的枷重十五斤,长短轻重的数据都刻在枷上。洪武二十六年(1393)诏令,凡在京的各衙门所用的刑具都必须经过检查,符合规定的标准才准许使用。而且,各种刑具必须由指定的地方制作,不得随意制造使用。如规定由应天府采办笞杖、讯杖等杖具,龙江提举司成造枷枢,宝源局打造铁索铁镣等。但是,实际上明代用枷超重的情况比以前各代更厉害,由宦官控制的东厂、西厂和锦衣卫的大小爪牙们嗜血成性、杀人如草,他们用的枷越做越重、越做越奇。 因为正德年间的枷号的做法过于残酷,明世宗朱厚骢即位时不得不作些纠正。嘉靖元年(1522),世宗诏令两京法司和锦衣卫,在天气炎热时对该枷号示众的囚犯要暂免枷号,以显示圣上恻隐之心。但过了不久,又变本加厉地恢复正德时的旧规。嘉靖年间有不少人枷号的时间为一个月或两个月,结果期限未满就戴枷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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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06
杻 chǒu
基本字义
古代手铐一类的刑具:~械。

杻,《广韵》上说“杽”是它的古文。《说文解字》对“杽”的解释是:“械也。从木。从手。手亦声。”也就是说,右边的“手”既表示了这个字的读音,也表示了它的意义。因为《说文解字》对“械”的解释是:“桎梏。”也就是泛指刑具,那么“杽”的“手”旁就表示出它指的是手上的刑具;木字旁,所以应是木制的。
应该是枷吧。
枷 jiā 【释义】旧时套在罪犯脖子上的刑具,用木板制成:披枷带锁。
木枷(枷号) 枷刑具受打谷农具的启发而名为枷,始于晋代,沿用到清代,达一千五百年之久,在这样长的历史中,规格、重量、样式不断变化,时重时轻、时大时小。也有利用枷的功能分别施用在手上、脚上,更多的还是以枷脖子为主,从材质上看,除了以木头为主外,出现过用铸铁枷、皮革枷等,也有用绳子铁链配置的。一般木枷由一个人戴,也有一枷戴两人、三人的现象。

所以,杻是手铐的一种,套在手上的,而枷是专指套在脖子上的刑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