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原在重庆工作,档案存在重庆的公司里,现已辞职回成都,暂时不打算找工作。办离职手续时,公司档案管理人员说只要在成都人才市场开一个调档函就可以回来提档案了,但是今天去人才市场问,工作人员说必须有在成都找好工作,有工作合同才能开调档函。请问各位大大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另外,辞职是我还开了转党组织关系的介绍信,接收单位是成都市人才中心,是否可以到人才市场将组织关系办妥后就能不需要成都的工作证明就开调档函呢?
档案的调转只能是有人事权的单位之间官方对接,个人是不能携带档案的。要开具调档函,把档案存到人才中心,就得满足以下条件:首先,是否具备当地户籍,具有当地户籍并且档案在具备存档资质机构存档的人事档案可申请开具调档函,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即可申请。
其次,是否在当地就业,这种情况一般要提供身份证和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以及单位社保缴费凭证等可申请调档函。
扩展资料
调档函程序
1、各系上报录取名单,最后由录取学校招生办先发出调档函,发往你在报名时所填写的“档案所在地”上面的地址,若你写的是个人,那就是个人收到后自行办理,然后寄回录取学校;
2、如果是写某单位人事处收,那就直接发到人事处,你再去人事处协助调档,按照人事处对你提的要求补全各种手续。
3、若你的档案寄存在某人才交流中心,那你也得去那自行办理或协助办理。
4、档案调回后,学校就会根据原单位的各种材料进行政审,一般不会有问题。最后发出通知书。
5、调档有时间限制,因为学校要收到你的档案后才会发出通知书,所以,你一定要保证在调档期限内把自己的档案全部搞定。不可超出,否则无效。
6、在职人员估计程序较为复杂,事业单位可分为“离现职”与“离公职”两种。前者可保留工龄,今后若再在事业单位就业可继续算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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