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了可以直接走吗

如题所述

一、合同到期即法定终止。表明从这一刻起,你已经与公司没有合同关系了,所以不再受公司的约束,自然可以立即走人。
二、公司存在合同管理问题,但与你无关,你可以不承担任何义务的走人。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需要在合同到期前的30天书面通知你合同到期事宜以及是否决定与你续签的意向,但公司没有这么做,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现在合同已经到期了,也就是合同法定终止,表明你跟公司已经没有关系了,只需要立即办理离职手续就可。
如果公司不给你办理离职手续或者要求你延长一定的期限再办理离职手续,都是非法要求,可以直接拒绝并且向劳动部门投诉。
不打算和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的,原合同到期后,双方劳动关系自动终止,你如果要直接走,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但如果只是单纯从工作上来考虑,劳资双方都应该履行工作交接程序,以避免日后产生劳动纠纷的机率。
一般来说,你合同到期之前的一个月,人事部门应向你咨询是否续签的问题,如果你不打算续签,就应该开始工作交接的程序,合同期满你就可以离职。当然单位也应该给你及时结算工资,以及办理保险或开具离职证明相关手续。
所以,你如果有这个打算,最好去跟人力部门咨询一下,提交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但有一点很重要,必须明确,就是你这种情况不必打辞职报告,因为你属于合同期满不续签,和辞职的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
也就是说,即使人事部门要求你打报告,你也应当写清楚,是合同期满不续签,而不是你要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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