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公租房去哪个部门

如题所述

可以直接去住房保障部门进行投诉的,不过一定要讲明投诉的原因的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资料证明。公租房是由当地政府出具出租搭建的,是用来解决社会弱势群体住房问题的,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申请公租房的,还有公租房是不可以转租的,还有房子的最终产权归属于政府所有,如果有人私自将公租房转租了,还可以到当地房管局举报的,工作人员核实以后,是会将公租房给收回来的。 违规使用租房的几种情形是什么? (1)、转让、转租、转借公租房的;
(2)、因虚报、瞒报或采取虚假信息套取公租房的;
(3)、经济情况发生改变等不再符合公租房入住条件的;
(4)、通过非正常渠道申请公租房,即花钱请人代办公租房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闲置公租房的;
(6)、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7)、在承租的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保障资格,退回房屋并通过媒体公示,记入不良信用档案,5年内不再受理住房保障项目的申请。同时,将有关信息抄送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家庭实施联合惩戒。这也就意味着,以往单一部门的惩戒措施将变成多部门联合惩戒,提高违法成本,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综上所述,举报公租房去哪个部门是有用的,当我们面对此类问题时有用。建议大家应该一旦发现公租房的违规使用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担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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