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立案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院不立案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法院出具不予立案裁定,对该裁定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不立案是司法机关对案件材料审查后,认为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决定不予受理的行为。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不立案的范围,没有犯罪事实;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被告人死亡的,以及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已经立案的,应撤销案件。决定不立案的,应报呈主管领导批准,并制作不立案决定书,主要内容是案件的材料来源;决定不立案的根据和理由;决定不立案的机关等。司法机关应将不立案的理由通知控告人,如果控告人不服,可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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