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放假,一个月未满三十天,工资是怎么发放的

如题所述

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所以计算可得:

1、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2、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3、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4、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5、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6、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所谓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一般企业采取月薪制,也即意味着大多是情况下:

1、停工停产一个月内的,员工不干活,用人单位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2、停产超出一个月的,则可以分两种情况发放工资:

(1)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则可以按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水平发放工资。也就是自第二月起,员工没有提供劳动,公司要支付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