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县委书记,县长二者是省管干部。
省管干部的使用、任命权在省委组织部。
现在有的省市区,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也是省管干部。另外根据中央司改文件,县(市、区)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也是省管干部。
省管干部范围:
省管干部的范围一般都确定在地级市的正副书记、市委常委、正副市长;
省直部门正副职、大学院校书记、校长、省管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等。
只有达到一定级别的干部,才有资格由省委组织部任命、使用。对官员来说,“省管干部”既是一种荣誉,也是“政治生命”的象征。
法律依据:《关于在宁国等12个县(市)开展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试点工作的通知》 三、关于工业、交通、信息产业发展管理权限 44.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权力和义务由省辖市享有的外,有关交通行政许可、认证、评定、审批、鉴定、交通执法管理,试点县交通部门享有与省辖市交通部门同等的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