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申请变更注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如题所述

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

2、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的,须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登记表”,并向新执业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重新申请注册。

新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发给新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扩展资料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证者须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再次注册者,除须符合第十三条的规定外,还须有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

执业药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向注册机构办理注销注册手续:

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受刑事处罚的;受取消执业资格处分的;因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或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凡注销注册的,由所在省(区、市)的注册机构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并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定期公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执业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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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30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材料清单:

1、《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在执业单位考核意见一栏中,如实填写申请人的德、能、勤、绩情况,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有效;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注册平台(http://zyys.sfda.gov.cn)填写打印提交;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

4、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同版彩色照片3张;

备注: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要求加盖公章的须加盖公章(非打印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蓝色封皮)。2.需要复印件的材料注册时请提供原件备查,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3.除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外,其余材料一式一份。

执业药师注册流程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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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2-11
1.《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申请表应贴照片,并注明“同
意注册”);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需资格证书号、姓名);
3.继续教育证书和前次注册到本次注册之间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复印件各一份;
4.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和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各一份。
5.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复印 件一份;
6.原《执业药师注册证》
原件(2008年之前注册的需有《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
7.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一张。
第3个回答  2018-03-28
变更注册应提供以下材料:
1.《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申请表应贴照片,并注明“同
意注册”);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需资格证书号、姓名);
3.继续教育证书和前次注册到本次注册之间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复印件各一份;
4.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和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各一份。
5.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复印 件一份;
6.原《执业药师注册证》
原件(2008年之前注册的需有《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
7.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一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8-05-10

护士变更注册需要提供的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来审核);

    护士执业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来审核);

    执业机构聘书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来审核);

    聘用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医学教.育网原创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二份;

    1寸彩色相片2张。

    注:

    凭执业机构聘书到人事科领取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部队医疗机构聘用的护士到地方工作,还需要提交个人护士注册信息;

    所有复印材料均用A4纸复印。

    注册流程:

    跨省(区)变更

    区内护士变更到外省(区)医疗卫生机构的,申请人需详细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交原执业机构和拟执业机构签署意见后,向拟职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

    省(区)外护士变更到我区医疗卫生机构的,申请人需详细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交原执业机构和拟执业机构签署意见后,逐级向拟执业地所在盟市卫生局提供注册材料,对审核合格者,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版)》上予以确认,并在《护士执业证书》上打印执业医疗卫生机构名称、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后,上报自治区卫生厅医|学教|育网整|理。

    省(区)内变更

    在省(区)内医疗机构之间变更的,申请人须详细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交原执业机构和拟执业机构签署意见后,逐级向拟执业地所在盟市卫生局提供注册材料,对审核合格者,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版)》上予以确认,签署审批意见,并在《护士执业证书》上打印执业医疗卫生机构名称、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后,上报自治区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