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委党校颁发的《研究生毕业证书》的学历承认问题,具体的文件规定是怎么样的?

本人为一区级行政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本单位有一公务员,取得中共浙江省委党校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内容为于2000年2月入本校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学习,学制三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业,成绩合格,准予毕业。
问题:能承认学历吗??如不能承认学历,有何文件规定??具体的文件内容?

党校学历公务员系统内应该是承认的,只是没有学位。晋升非领导职务,我想应该是副主任科员吧。我记得我见过党校毕业证上还写着根据什么规定,应予以承认,所以要是想找不承认的依据似乎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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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31
关键还是看毕业证是什么单位签发,如果是本校的,就只能在体制有用。国家教育部发的,就全国通用。浙江省委党校有国民教育序列的硕士研究生的追问

是党校签发的。目前的情况是单位不承认。可我想找到不承认的依据。具体是做为晋升非领导职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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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4-13
党校颁发的研究生毕业证书是学历证书,没有硕士学位。
该学历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一般国家是不承认的,社会认可度更低。

参考资料:百度知道在职硕士团队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2个回答  2011-04-13
在政府单位部门内使用,还是有作用的,毕竟是党的文凭追问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