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矿产资源保护 促进矿业循环经济发展

如题所述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步伐加快,我国进入资源消耗快速增长阶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都离不开资源的保障,而矿产资源的无序开发和破坏浪费对经济发展构成严重制约。如何加强矿产资源保护,提高资源的利用水平,促进矿业循环经济发展,实现矿产资源的永续利用,是摆在我们面前不得不研究考虑的一道课题。

一、矿产资源保护与发展矿业循环经济的必要性

从古至今,矿产资源一直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物质基础,近代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对矿产资源的依赖更远胜以往。我国既是一个资源生产大国,也是一个资源消费大国。矿产资源的开发为我国经济建设提供了95%的能源和80%的工业原料,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坚强基石。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经济社会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作为一个经济和资源大国,我国一年石油消费约3亿吨,煤炭消费约21亿吨,钢材消费约4亿吨,水泥消费约10亿吨,各种矿产品的消耗量超过70亿吨。虽然我们从国外进口了一些原油、铁矿砂、铜矿石、氧化铝,但大部分矿产资源还是要立足国内供应。近几年,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带动下,矿业市场由冷变热,矿产资源开发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一是一些紧缺矿种供不应求,部分矿产品价格上升较快,二是矿产资源开发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乱采滥挖和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等问题在部分地区日趋严重。特别是一些矿山布局不合理、小矿数量过多、开发的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矿产资源宏观管理能力薄弱等,直接影响着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三是资源面临严重短缺,资源的综合利用率、产出率和回收率严重偏低;经济粗放型增长的模式并没有改变,而资源消耗却迅速增长,对国外资源和矿产品市场的依赖程度明显加大,矿产资源粗放型开发与可采资源储量相对不足的矛盾越来越尖锐,重要矿产资源供应对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日益凸现,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四是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环境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例如:1949~2000 年底仅我国矿山产出的各种废石就达162.3 亿吨,压占、破坏土地64.3 万公顷;矿山累计产出各类尾矿50 亿吨,压占土地约3.7万公顷;目前矿山每年新增排放固体废弃物约3 亿吨,而平均利用率只有8.2%。加之大量矿山废水、废气的排放,各种次生地质灾害的频繁发生,矿山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就巩义市而言,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矿区总面积172.879 平方千米,其中尾矿、矿渣压占预计4000 余亩,露天采场正在采掘面积预计7000 余亩,已废弃矿山挖损荒山、土地约1.7万余亩,在占用和挖损的土地中目前需要恢复治理的矿区面积约1.5 万余亩,主要分布在全市的10个镇,对当地的矿区生态环境影响很大。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为此付出了巨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过去那种“有水快流”、放任开采的做法,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式下矿产资源管理的要求。严峻的形势,惨痛的教训,矿业经济如何发展,已到了不得不重新选择发展道路的时候,循环经济已成为矿业经济发展的必然模式。

二、加强矿产资源保护是促进矿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

发展矿业循环经济,就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首先,要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大背景下。全面贯彻国务院下发的国发[2005]28 号文件,进一步深化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调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积极性,严厉打击矿业违法行为,强力推进资源整合。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步入良性运行轨道,实现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根本好转,推动我国矿业经济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利用率高、环境污染少、安全有保障、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矿产资源得到综合利用的新路子。其次,要抓住6个关键:一是充分利用资源,节约使用资源。在开发的同时,要用各种办法节约使用资源,尤其是矿产资源这样的不可再生资源。对于我省这样的省份,本身的工业发展迅速,煤炭、氧化铝、钢铁等行业已经成为支柱产业,资源开发应该注重整合、节约使用,在节约中降低成本,减少能耗,减少污染排放,促进企业整体发展水平的提高。随着采选技术提高,我国资源利用范围不断扩大。超低品位铝土矿、煤矸石以及磁铁矿等资源逐步得到有效利用,这对发展矿业循环经济将起到积极作用。二是结合地方实际,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发展工业。像我市这样的资源现状,应该积极发展依托煤炭、铝土矿、石灰岩为产业链条的耐材、铝电、水泥等精深加工产业,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三是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监管责任体系,强化整顿和规范,实现矿产资源合理开发、永续利用。进一步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管。充分发挥执法监察队伍和矿产督察员队伍的作用,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力量,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正常秩序。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严格检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执行情况,切实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同时,采取措施,强力推动。把矿业秩序整顿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坚持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的机制,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监管,建立健全维护矿业秩序长效机制,探索完善制度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矿业秩序的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四是完善制度,保障矿产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并行。完善探矿权和采矿权审批等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制度,切实规范矿业权管理、规范资源出让制度,严格矿产品市场准入;完善矿产资源储备制度,加强勘查和宏观调控力度;推进矿产资源税费制度改革,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建立矿山生态恢复保障机制;修改完善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等。五是调整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结构。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和准入条件。按照规范化、集约化的原则整合各类矿山,鼓励和引导矿山企业实现规模开采。加强对小矿山的改造力度,提高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度,增强矿山企业竞争力。加大优势矿产的开发力度,优化能源开发利用结构。对重要矿产实行总量控制。鼓励矿山企业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资源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水平。六是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合理布局。根据矿产资源禀赋条件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推进优势资源的勘查和开发利用。在实施资源整合,减少小矿的同时,积极推进规模化、产业化等优势矿产资源的开发。加强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勘查与开发利用,促进矿产资源接替区和矿业经济区建设。按照因地制宜、规模开采和集约利用的要求,科学划定各类矿产资源规划区,完善规划分区管理制度,协调好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布局和各种利益主体的关系,合理划定项目区块,科学设置矿业权,促进资源开发合理布局和优化配置。第三,要建立统一协调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科学地编制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建立健全统一协调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有计划地推进矿产资源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严格按照规划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严格执行规划审查制度,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科学制定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规划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进规划编制资质管理。加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有关行业规划的协调。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从根本上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布局、有效保护和综合利用,实现矿业经济的循环发展。

三、发展矿业循环经济是实现矿产资源最大效益的必然要求

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是全社会各行各业发展的普遍要求,他对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和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益具有重大意义。矿产资源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在当前形势下更具有发展循环利用的优势。回顾我国矿业传统经济对资源的高开采、低利用和高排放所造成的资源严重浪费和环境极度恶化的后果,吸取世界先进国家的经验,我国矿业已迫切需要改革,具有发展循环经济,摆脱低效、高耗、重污染经营的强烈愿望;同时,我国矿产资源的共伴生矿物、生产排放的固体废弃物,矿坑水、废水、废气以及因开采受损的土地、生态环境都存在着可观的经济价值,具有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巨大潜力;此外,我国矿山日益恶化的环境也急需通过循环经济的实施得到显著改观。很显然,通过实施循环经济,矿业产业链每延伸一步,矿产资源加工转化带来的附加值就会增加,并相应减少“三废”排放,从而为矿山企业和社会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对我国经济持续发展有着深远意义和积极作用。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矿业循环经济的有效途径就是矿产资源的有效综合利用。这里所说的矿产资源既包括原生矿,也包括各类矿山的低品位矿、共半生矿和排放的尾矿、矿渣、废水等二次资源以及环境资源。利用这些资源就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在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是坚持源头控制与后期治理相结合,还是只注重后期治理,这是传统矿业开发和循环矿业经济发展的根本区别。我国矿产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共伴生矿产资源多,单一优势矿种少,正是由于矿产资源的这个特点,才决定了其综合利用的重要价值。因此,目前对于矿山企业来说,实施矿业循环经济的主导方面,就是从矿产资源开发的源头上切实搞好资源的综合利用。也就是说,要尽可能地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生产工艺和设备,采用先进管理方法与措施,遵循源头控制与后期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循环利用和尾矿、矿渣、废水的高效回收再利用活动,使我国矿业真正步入循环经济的轨道。

二是矿山二次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一方面,由于多年来我国矿业的粗放型发展,加之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落后,大量共伴生矿产资源未能合理回收利用,我国矿产综合回收利用率一直处于世界较低水平。据专家分析,我国金属矿产资源的综合回收率平均不超过50%,综合利用率只有20%,与先进国家差距甚大,有价资源进入废石和尾矿等矿山固体废弃物中,不仅浪费了大量资源,大量固体废弃物还压占土地、破坏环境,甚至引发次生地质灾害,这一切都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因此,矿山实施循环经济就必须把矿山二次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放在重要地位。解决这些长期遗留下来的问题,不仅是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和环境的需要。另一方面,随着世界矿产资源的日益减少或枯竭,经济高速发展与资源短缺的矛盾也日益加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进步,工农业生产的材料来源也将从矿山、森林等转向各种废弃物。因此,矿山的各类废石(包括煤矸石)、尾矿、矿坑水、生产废水或废液、废气、占损的土地、受干扰或破坏的生态环境等二次资源的综合开发、回收与利用,将是实施矿业循环经济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方面,前景广阔。

三是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的产业化。实施矿业循环经济,无论是原生的矿产资源还是矿山二次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都必须遵循生物群落的循环原理,建立循环产业链,并综合运用“3R”原则,进行产业化生产。对于矿产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的产业化已毋庸置疑,但矿山二次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的产业化问题人们则尚存疑惑。从长远眼光看,包括矿山二次资源在内的一切废弃物终将会成为工业的材料来源,其综合回收利用也必将走产业化道路。就目前来说,矿山二次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的产业化不仅必要,而且也是可行的。例如,巩义市的煤、电、铝产业链的循环发展,每年煤矿产出的原煤直接供应电厂发电,电厂所发的电直接供给氧化铝厂,而电厂产生的粉煤灰又供给新型墙砖厂用于免烧砖生产。为了解决煤矿排放的煤矸石再利用问题,该市于2003年投资1.5亿元建设了2×2.5万千瓦的煤矸石电厂,利用煤矸石作为低热值燃料发电,为巩义市的经济发展和资源循环利用开辟了道路。目前,该市的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正在探索实施。

四、发展矿业循环经济有待解决的问题及措施

绿色工业是支持循环经济的技术平台,我国矿业为社会主义作出了巨大贡献,但经验教训也是深刻的、惨痛的,尤其是我们现在不得不花费巨额资金来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不情愿地走上“先破坏、后治理”的老路。发展循环经济,首先,应加强矿区生态地质环境整治。矿山环境的治理,不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均存在两个领域:其一是废弃矿山和老矿山的环境治理,通常由国家或政府承担;其二是现有的生产矿山的环境保护与恢复,要求矿山在经营活动中自始至终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实施绿色矿山工程,建设开发矿山公园,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矿山环境问题。以巩义市为例:2004年至今,巩义市政府针对矿山开采后造成的地面塌陷、矿区植被、土地破坏等现状,一方面拿出200余万资金,对铝土矿区内的部分废弃矿区、塌陷矿坑和砖瓦窑厂进行治理,先后恢复植被694.5亩,恢复耕地1289.8亩,栽种树苗13万棵,改善了矿区地质生态环境,消除了一批地质灾害隐患。另一方面按照国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要求,积极开展地质环境与灾害治理项目申报工作,2004年以来,先后申报塌陷区治理工程项目3个,争取省财政两权价款专项资金610万元,对大峪沟矿务局、新中矿业集团、中铝小关矿山的采空塌陷区、废弃矿区采坑先后进行了治理,现已治理塌陷区面积70.80公顷,平整恢复耕种面积1062.15 亩。同时,还主动申报建立地质遗迹保护区,扩大禁采区面积,消减小矿山数量,极大地改善了矿区生态地质环境。其次,应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理念。在这方面一是加强基本国情、国策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宣传教育。在规划、计划、产品设计等源头上贯彻节约集约理念,引导全社会在生产、使用、消费环节大力节约土地、矿产等资源。转变以粗放利用资源为代价的增长方式,逐步形成与节约型社会相协调的资源利用模式。二是完善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快制定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法律法规。以矿山的各类废石(包括煤矸石)、尾矿、矿坑水、生产废水或废液、废气、占损的土地、受干扰或破坏的生态环境等二次资源的综合开发、回收与利用为重点,研究提出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的政策措施。适时修改税费征收标准,通过税收、财政支持、价格调节、技术推广等措施,鼓励企业开发尾矿与难动用储量、贫矿、难选冶矿、多金属共伴生矿等闲置资源。三是建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制度。逐步把资源节约、综合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评估。研究制定和完善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的政策,全面落实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要求。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标准、评价体系和考核标准。探索建立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申报认定制度,抓紧制定矿山企业尾矿利用技术规范。完善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情况统计、公报制度,健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统计制度。第三,推进矿产资源的综合勘查、评价、开采和利用。一是合理选择和综合使用各种技术经济手段,全面评价主矿产、共生和伴生矿产的综合经济价值,充分查明各种可供工业利用的矿产。推动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和综合利用向纵深发展,在技术条件和经济合理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开采、提取和回收矿产资源。重点加强对低品位、难选冶、共伴生和紧缺矿产的综合利用。二是加强尾矿资源调查评价,实现整体利用技术的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加大矿山尾矿在生态环境恢复、矿山复垦回填中的应用力度。加快新技术开发和工业试验,促进贫矿资源选冶和新产品开发应用。制定优惠政策,探索建立利用尾矿、贫矿资源的投融资新体制和经营管理新机制。三是发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积极扶持和引导矿山企业研究开发、引进和应用现代的采选冶技术。着力发展重点矿产资源技术经济评价及信息化,推进中低品位矿产、共伴生矿、非金属矿产的合理利用、综合利用,研究复杂难处理贵金属提取、稀有多金属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稀土金属矿产综合利用、矿物加工新设备和矿山尾矿资源化等技术。提高矿产资源选冶综合回收率,减少资源浪费,盘活一批闲置资源储量,增加矿物原料供应量。第四,开展矿产资源循环利用试点推广。一是运用各种手段和舆论传媒加强对循环经济的社会宣传,以提高全民对循环经济的认识,提高对保护环境、美化环境、实现零排放和低排放意义的认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二是以立法的方式推进矿业循环经济发展,借鉴国外经验和范例,制定管理政策和奖励惩罚政策,促进我国矿业循环经济的发展。三是在重点矿山、矿业城市建立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探索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有效模式。重点开展国家紧缺矿产以及煤炭与煤层气资源的综合利用和保护工程示范。建设一批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创新基地,推广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先进经验和先进技术。促进矿业企业和矿山尽其所能,改善技术管理、生产管理,加大自主创新,逐步达到资源的充分合理利用和零排放,最终实现矿业经济的循环发展。

总之,在新的历史时期下加强矿产资源保护,推行矿业循环经济发展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开展这项工作迫在眉睫,任重而道远。但是,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把矿业循环经济发展这一课题做好,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一定能够实现这一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实现矿产资源的清洁生产、循环利用、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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