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离不发工资可以吗

如题所述

员工自离也应当发工资的。如果用单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工资也是应该发的。

如果劳动者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也是应该发的。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的,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的。
但是,如果是在用人单位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下,员工擅自离职的话,导致用人单位损失的话,是要赔偿损失的。
下面是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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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23
不可以。按照劳动法规定,即使员工自行离开也要补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