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从单位辞职了,医保能否继续缴纳。自己交可以不?

不知道怎么操作,要原单位证明吗?

在社会工作,不少人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离职。但是离职后,我们的医保能正常使用吗?
今天就同大家一起分享下:
1、离职后医保卡是否还能使用
离职以后,单位是会停止给你缴纳社保,这样的话,你的医保帐户将于单位停止缴费的次月封存,也就是帮你停保,所以暂时不能享受医保待遇了。

但在帐户封存期间,帐户内的资金余额仍可继续用于门急诊就医,你可以拿医保卡在医院结算,直到帐户资金用完为止,但不享受其它医保待遇。

2、找到新工作后多久可以恢复医保待遇?

离职不久后又找到了新的工作,并且开始重新缴纳社保,那么你的个人医疗账户会在下个月起恢复计入资金;

也就是说,在新单位为你重新缴纳社保,你的医保账户将于单位单月正常缴费的下个月开始开通,从次月就可以重新享受医保待遇了!

3、如果是领取了失业金的离职员工,在领取期间,还能享受医疗待遇吗?
当然是可以享受医疗待遇的,在你办理失业保险申领手续后,可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并且医保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纳。

分两种情况:  1、辞职后马上有新单位接收,可将医保关系全部转移到新单位,这个由新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帮忙处理。  2、辞职后没有新单位工作,可先将档案存放在劳动局或者社会保险所等能够托管档案的地方,具体要看当地的规定,一般来说,只要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就可以托管档案。这个情况下,医疗保险要个人缴,一年交一次。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的自谋职业人员,从解除劳动关系的第二个月起就可以办理自谋职业人员参保登记手续,一旦重新就业改为用人单位参保。若没有及时办理自谋续保手续,而待到新单位后才补缴, 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应在续保时补足。中断期间需补缴的费用由单位代缴,职工只需把应补交款交给单位。  怎么办理个人缴纳:带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存折,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办理即可。
至少对于绝大多数城市,医保不能单独交,五险是一个整体,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我不确定国内是不是会有些小地方的特殊政策允许只缴一种险)

其次,为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缴纳社保有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员工以企业继续为其缴纳社保为由主张劳动关系存续,要求企业支付期间的工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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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7
可以的,如果您是辞职的话,单位会把你的保险减掉,你需要填一式两份的失业登记表,然后将你的档案送到失业科登记,然后他会将登记好的失业证,与养老手册交给你,你拿这两样还有钱和身份证去劳动部门托管,自己接着缴费就OK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3-24
目前社保对这方面的管理并不很严格,只要交钱基本都会收的。
不过你缴纳的时候,必须连同公司帮你支付的部分也一起交纳。这部分大约是个人负担部分的两倍,而且,其中只有少部分会到你的个人账户。
而医保,属于养老保险的附加险种吧,你要交的会更多。直接到社保中心询问,就清楚了。
第3个回答  2011-03-24
不能在原单位缴纳,但是可以自己交,医保是分地区的,换单位后在同一个地区可以接续,不在同一个地区原来的就没有用了,接续的手续比较繁琐。
第4个回答  2019-10-02
已经离职的,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交社保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社保就自动封停。但是辞职后的社保是可以办理转移、转出的。如果辞职后马上找到新的单位工作的话,可以办理转移手续,由新单位续保,这样的话,续保费用也是由新单位承担。如果新单位在异地,需要根据异地的社保中心程序和异地不同的政策办理,这个在辞职前,最好都到社保中心了解清楚。如果辞职后没有马上找到新的单位,也不用担心社保会被清零,完全可以转由自己个人续缴,从单位的账户转移到自己的账户,当然,这种情况下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需个人缴纳社保,首先要去当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然后,到医保中心办理医保的参保手续,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失业证明、原单位出具的医保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