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签订了两方协议,需要付违约金吗

本人为2014年7月份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与一家单位签订了单位自拟的协议书,协议上约定了5000的违约金。协议书上仅有我的基本情况和签名以及单位方人力资源部的盖章,学校方没有参与。此外,单位没有对我进行培训,我也没有去实习,现在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去了,单位要求我支付5000的违约金,我需要支付吗? 如果有过相同情况的同学们 也可以说说你们怎么处理的,谢谢啦

不需要缴纳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劳动者仅仅在两种情况下需要支付违约金:

1、违反了保密协议或者竞业禁止协议;

2、劳动者接受了用人单位特定的培训或者福利待遇后违反了服务期的约定。

因是应届毕业生,产生前述情形概率小,是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但应届生往往社会经验不足,碰到此类问题经常会不知所措,建议面临此类问题时,保持镇定不要向对方支付任何所谓的违约金。即使对方提起诉讼,学生一方基本上也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提醒各位应届毕业生,为了诚信和前程,尽量还是慎重对待自己的工作问题,在慎重思考之前不要轻易的签订工作合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6-19
此协议是草案,不具备法律效应。
1、双方约定事项第一条明确规定,在签定协议十个工作后再签就业协议,说明此协议书本身就是一种意向,意向只是说明双方有那个想法,具体还要商榷,在没有进一步商榷或签定文字类东西之前,不具备法律效应。
2、对方让你支付违约金,也是怀着一种可有可无的心情,你若真付他们就白得,你若不付,他们也无所谓。
3、意向书不是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应,在法庭上不能做违约证据。
建议:楼主你就当一阵风吹过,过好目前的生活,甭理他们就行。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6
毕业就业协议,一个毕业生只能与一个就业单位签订,你与两个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你不能到的单位就属于违约,依据就业协议的约定,你应当支付违约金。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3个回答  2014-06-04
这样的协议是用人方起草的,对毕业生的权益无保障;以后签合同要注意保护自身;
这样的协议违约是无法起诉的;建议如果不满意这个企业,就以生病、家事等理由不去报到签约就行了。
第4个回答  2020-11-05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