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协计划?

八协计划是什么 内蒙古

  在我国的少数民族中,有一个民族历史悠久、人口分布广泛、文化底蕴深厚、语言文字丰富的民族———蒙古族。蒙古族在一千余年的历史发展中,在人类历史上谱写出一部可歌可泣的历史篇章,建立了中国第一个由少数民族领导的多民族的统一国家———元朝,并由此奠定了中国现代版图的基础。蒙古族也是第一个将自己的语言作为“国语”的少数民族。笔者在主持编纂《新疆通志·语言文字志》的时候,学习和阅读了一些蒙古民族和蒙古语言文字的文献及相关资料,了解了蒙古语言文字的基本情况和“八协”从成立以来30多年来语文协作工作的情况。经过长期思考,于全国开展第二轮修志的时期,特提出编纂《“八协”省区蒙古语言文字志》的建议。

  一、“八协”的由来、性质及主要工作

  (一)“八协”的由来与性质

  方志是以行政区划为单位的资料性著述,因此,首先要弄清楚“八协”的由来与性质。“八协”是“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的简称,是国务院批复内蒙古自治区1973年上报的《内蒙古自治区革委会蒙古语文工作领导小组的任务》(试行草案)、《内蒙古自治区革委会关于加强蒙古语文工作的意见》(试行草案),于1974年(3号文件)和1977年(138号文件)的要求成立的。“八协”即“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的简称,由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新疆、甘肃、宁夏、青海共8个省、区人民政府主管领导或直属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由内蒙古自治区革委会领导,中央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办公机构设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国务院在138号文件附件之一《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工作简则》中指出:“协作小组的工作,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遵循党中央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原则,联系八省、自治区的实际,制定工作规划,组织协作,总结交流经验,努力完成协作项目,促进蒙古语文工作的发展,更好地为民族地区政治、经济建设服务,为国家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1979年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划恢复后,原先划给宁夏的阿拉善左旗划回内蒙古,宁夏没有协作任务而退出“八协”。1992年,河北省人民政府要求加入“八协”,国家民委批准同意。“八协”仍为8个省区。其间,中央直属有关担负蒙古语言文字图书出版、广播电视、翻译等工作的单位,也以协作身份参与“八协”工作。由于人们称呼简称习惯了,约定俗成,“八协”之名沿用至今。

  (二)“八协”语言文字工作的巨大成就

  “八协”成立30多年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各省、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做了大量的蒙古语言文字的协调工作,使八省、区的蒙古语言文字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主要有如下几个大的方面。

  1.恢复了中断20余年的蒙文授课教育

  1958年,受当时左的思想的影响,蒙古族的用蒙语授课教育先后中止。在国务院和八省、区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八协”坚持“各民族都有使用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政策,通过八省、区协作机构的共同努力,保障了我国八省、区蒙古族群众更好地享受《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学习、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恢复了中断20余年的蒙文授课教育。30多年来,蒙古族学校逐渐增多,接受蒙古语授课教育的学生成倍增长。而且,还填补了部分省、区蒙古语授课的空白。

  2.培养了大批蒙汉兼通的各类人才

  自1978年开始,“八协”开展了部分省、区大中专毕业生升入高等院校的协作工作。一是以内蒙古为主,招收其他七省、区的蒙古族学生入内蒙古设有蒙语授课的大专院校学习;二是以互换的办法,八省、区有条件的大专院校对换招收蒙古族学生,平均每年对换招生100余名。这项工作培养了大批蒙汉兼通的各类人才,蒙古族每万人达15人左右。他们中主要分布在八省、区蒙古族聚居地党政机关和教育、文化等事业单位。

  3.促进了蒙古语文新闻、出版和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

  蒙古语文协作涉及到教育、新闻、出版和文化艺术等各项事业。30多年来,八省、区互通有无,共同协作,蒙古族聚居地区的蒙古语言文字的新闻宣传设施,如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小到大,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各地互相订阅蒙古文报刊,互相传送蒙古语文的广播电视节目,以及电影蒙古语片等。尤其是蒙古语文教材和蒙古文图书的出版事业基本满足了八省、区蒙古族学生学习和蒙古族群众的需求。

  4.蒙古语言文字科学研究成绩斐然

  “八协”的历次工作会议都要讨论协定蒙古语言文字的科学研究工作,并作出规划,及至落实实施。如蒙古语名词术语的审定统一原则的制定、蒙古语基础方言的确定与划分、蒙古语标准音和音标的研究确定等。同时,为了做好协调工作,组建了如“中国蒙古语文学会”等群众学术团体,创造了一定的学术研究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极大地促进了我国蒙古语言文字的科学研究,推动了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工作的发展。

  5.在全国统一了蒙古文字

  过去,内蒙古和其他大部分省、区的蒙古族群众都使用胡都木蒙文,在新疆蒙古族群众和青海部分蒙古族群众中却使用托忒蒙文。为了便于蒙古族的教育学习,在“八协”的倡议和指导下,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近20余年胡都木蒙文的推行工作,完成了全国蒙古文字的统一。

  二、“八协”省区蒙古族及其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状况

  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在八省区蒙古族人口为548.21万,占全国蒙古族总人口的93.53%。他们中大多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居住。

  (一)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蒙古族居住最多的自治区。共有蒙古族417.08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7.49%。全区八盟四市和101个旗(县、市)都有蒙古族居住,但主要居住在48个旗(县、市),占全区人口的80%。其中44个旗使用蒙古语言文字。全区共有民族小学1073所,在校学生21.66万人;民族普通高中65所,在校学生6.3万人;全区31所普通高校中共有16所开办民族语言授课专业,在校学生1.91万人。

  (二)辽宁省

  辽宁省有蒙古族66.99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58%。设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17个蒙古族乡。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有蒙古族完全小学13所,初中3所,高中1所;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有蒙古族完全中学1所,初中4所,小学40所。全省蒙古族基本使用本民族语言的占50—60%,属蒙古语中部方言区的科尔沁、喀喇沁土语。其余蒙古族主要使用汉语。

  (三)吉林省

  吉林省有蒙古族17.2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0.64%。主要居住在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共有10个蒙古族乡。全省有蒙古族幼儿园1所、小学66所、独立初级中学11所、完全中学3所等,在校学生13584人,其中蒙古族学生7351人。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于1980年恢复蒙古语文授课。全省蒙古族基本使用本民族语言的占50—60%,属蒙古语中部方言区的科尔沁土语。其余蒙古族主要使用汉语。

  (四)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有蒙古族14.1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0.38%。主要居住在杜尔伯特蒙古自治县和齐齐哈尔市、大庆市。其中杜尔伯特蒙古自治县有4万多人,占全省蒙古族总人口的28.26%。全省有54所蒙古族小学,在校学生5153人;初中8所,在校学生4930人;高中2所,在校学生404人。全省蒙古族基本使用本民族语言的约占40%,属蒙古语中部方言区的科尔沁土语。其余60%的蒙古族使用汉语。

  (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蒙古族16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0.83%。设巴音郭楞蒙古族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族自治州和布克赛尔蒙古族自治县,以及10个蒙古族乡。有蒙古族小学34所,普通中学25所,在校学生14526人。另有1所蒙古族师范学校,新疆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设有蒙古语言文学专业。

  新疆是蒙古语三大方言区的卫拉特方言区,其语音、词汇同中部方言区有比较大区别。过去使用托忒蒙古文,1978年开始推行胡都木蒙文。现全区都使用胡都木蒙文,个别报刊同时使用胡都木蒙文和托忒蒙文。

  (六)甘肃省

  甘肃省有蒙古族1.58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0.06。主要居住在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全县共11161人,其中蒙古族4210人。他们中大多懂蒙古文,语言为卫拉特方言区,但有差别,部分与中部方言区接近,形成了青海蒙古方言土语。

  (七)青海省

  青海省有蒙古族约9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6%。主要居住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该县地处黄河之南故称“河南”)。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办有蒙古族中小学,以蒙古语文授课。该州是全省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的重点区,95%以上的蒙古族干部会讲母语。但全省蒙古族中使用母语的仅有40%,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的蒙古族绝大多数已经使用藏语,部分使用汉语。

  (八)河北省

  河北省有蒙古族16.98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0.25%。主要居住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和隆化民族县、平泉民族县,以及4个蒙古族乡、6个蒙古族同其他少数民族联合建立的民族乡和74个蒙古族村。全省共有蒙古族小学153所、中学3所,另有3所蒙、汉双语教学学校。全省蒙古族绝大多数使用汉语言文字,只有1万余人使用本蒙古语。

  注:以上省区顺序排列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1980年呈送国务院的报告中省区排列顺序

  三、编纂《“八协”省区蒙古语言文字志》的目的和意义

  志书是以行政区划为单位的,反映一地自然的、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著述,具有“资治、教化、存史”的作用。从上述“八协”的由来和八省区蒙古族基本情况和语言文字使用情况,我们可以得出几个基本概念:

  (1)“八协”是由国务院批示成立的,主持管理八省区语言文字协作工作的政府行政机构,具有一定的行政区划概念;

  (2)“八协”是为纠正在“左”的思想指导下撤销用蒙语授课教育的错误,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恢复在蒙古族聚居区使用蒙语授课教育。她自1977年成立至今已有32年的发展历程;

  (3)“八协”领导的八省区的语言文字协作工作包含着以蒙古语言文字为基础的民族的、社会的、文化艺术的各类内容。

  (4)开展八省区的蒙古语言文字协作工作,这“是我国民族语文工作上的创举”。

  由此,编纂一部《“八协”省区蒙古语言文字志》可以记述我国蒙古语言文字工作和“八协”省区蒙古语言文字协作工作,总结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蒙古语言文字工作的经验与教训,达到以史为鉴的目的。这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其意义在于:

  一是以志书形式客观地记述“八协”工作的历史与现状,她纵写历史(包括民族史和语言文字史),横排门类,全面系统,内容包罗万象,是其他“选编”类文献不能替代的。她的产生,必将使我国的史志百花苑中增加一朵瑰丽的奇葩。

  二是可以真实客观地反映1958年至1975 年我国蒙古语言文字工作遭受严重破坏的情况,记述党和国家纠正错误,认真贯彻《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成立“八协”,开展八省区蒙古语言文字协作工作这一伟大创举。

  三是通过志书“资治、教化、存史”的作用,使“各民族都有学习和使用自己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得以保障,使《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我国少数民族的各项权利不受侵害。同时系统地保存了蒙古语言文字的变革发展的历史资料和“八协”工作基本情况资料和各项成果资料。

  四、《“八协”省区蒙古语言文字志》的内容和编纂方法

  (一)主要内容

  1.八省区蒙古族的历史渊源、人口分布、历史上的语言文字状况;

  2.“八协”产生的历史背景、性质和职责,国务院和国家领导的重要指示;

  3.党和国家对蒙古语言文字的关心、支持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对“八协”工作的领导帮助;

  4.“八协”的组织机构、领导人名录,各省区的相应组织和领导人名录;

  5.30年来,“八协”及各省区开展的蒙古语言文字协作工作及成果;

  6.现在八省区蒙古语言文字状况和语言文字工作状况;

  7.30年来,蒙古语言文字科学研究取得的重大成果;

  8.“八协”重要文献、重大科研成果报告。

  (二)编纂方法

  首先,要成立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语言文字工作的副主席担纲的,八省、区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领导参加的《“八协”省区蒙古语言文字志》编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内蒙古自治区语委,由内蒙古自治区语委的领导任主任;八省区语委(或主管协作工作的部门)组成编纂小组,抽调二至三人从事这项工作。采取主编责任制,由内蒙古自治区语委的领导任主编,其他省、区语委(或主管协作工作的部门)领导任副主编。

  其次,采用资料搜集全面开花,编纂工作统一进行的方法。由《“八协”省区蒙古语言文字志》编纂委员会制定篇目,各省区编纂小组按篇目搜集资料报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待资料工作基本就绪后,由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抽调有编纂能力的人员统一进行志书编纂工作。

  再次,先编资料长篇,然后写初稿,再统稿出评议稿,召开志稿评议会,再修订补充,最后向出版社报送审稿。

  参考书目

  八省自治区蒙古语文协作工作文件选编 八省区蒙语办 1985年

  蒙古语族语言研究 孙竹 内蒙古大学出版社 1996年

  八省区蒙古语文协作工作20年 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办 1998年

  中国民族语文工作的创举 舍那木吉拉 辽宁民族出版社 2000年

  新疆通志·语言文字志》 语文志编委会 新疆人民出版社 2000年

  吉林省蒙古语文协作30年 包东嘎 吉林人民出版社 2005年

  八省区蒙古语文协作三十年 《八省区蒙古语文协作三十年》编委会 内蒙古教育出版社 2005年

  (作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参考资料:民族文化博览区——白鹿公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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